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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017年10月3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海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我受通榆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转来的代表建议73件。这些建议是代表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涉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关心发展、关注民生的情怀,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 

  县政府在接到代表们的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73件建议分别落实到21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目前,代表们的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从办理结果看,73件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4件,占6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件,占34%;因目前政策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4件,占5%。

  二、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及县政府各承办部门办理议案和建议,共同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为此,县政府各承办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建议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面商,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并作出答复。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44件。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针对姜淑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网格和网格长的建议”以及刘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网格长补贴的建议”。经县政府2017年第四次常务会研究决定,按照县委2012年10号文中“每300户左右设立一个网格”的规定和标准,全县在育才、团结、繁荣社区新增了32个(19+9+4)网格。关于增加网格长补贴的建议,目前我县实行的岗位补贴标准已经是专项资金的最大承受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设联字[2015]97号)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不低于40%比例的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经与财政部门共同协商,社区网格长补贴由每人每月1000元增长到1280元,并且全部使用的就业补助资金,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执行。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共25件。这部分建议受我县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解决或分步解决。如:王凤茹代表提出的“关于村村通道路加强监管的建议”。为保证我县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今年交通局共计划实施241公里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建设里程为历年之最。在项目开展前期,就制定了2017年农村公路实施方案,总体建设目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包保,交通局每名干部为各乡镇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人,负责落实公路质量监督管理任务,同时还成立了检验组,常规性和随机性对建设中的公路逐项进行检查和验收。截止目前,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160公里。针对我县农村公路面多、点广的特点,今年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两家监理公司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全方位保证了新建公路质量和设计要求。对于老旧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由于受财力制约我们将分步骤解决,并加大、加快破解力度和速度。如:彭阔代表提出的“关于恢复新兴乡金融网点的建议”。从现实条件看,由于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开通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使用和发展,我县所属各金融机构新增物理网点均呈下降趋势。恢复设立新兴乡金融机构无论从现实条件还是发展趋势来看都不切实际。2015年,县政法委、公安局、信用联社进行合作,先后在十花道、新发、包拉温都三个乡设立具备警用和取款功能的警银亭,而新兴乡当时没有提供建设场所,至今没有落实建设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可在该乡设立存取款服务点。  

  (三)由于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向上级请示反映的共4件。一是陈璐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建议”。此建议问题属于国家政策制定的层面,当地政府以及教育部门均无权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内,我们需要逐级向上反映,待国家政策调整后方可实施。二是姜淑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团结社区五个网格铺巷道的建议”。按照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并本着先急后缓原则,对人口较为密集且急需改造的,位于育才社区职教集团东廉家窑平房区域南北两条主路进行了6850平方米的铺装,建议里提及的其他区域因县财力有限,以及部分区域已经列入我县棚户区改造规划里(为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暂不考虑该区域铺设巷道。三是赵洪亮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基层司法所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我县基层司法所隶属于县司法局,经费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基层所采取报账制,县级财政每年都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费专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给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办案费应由司法局予以保障。因此,县财政不再另外给基层司法所提供办案经费。四是江红梅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打造书画名城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建议”。由于引进高端绘画人才涉及增加人员编制和提供经费保障等系列问题,从国家减少机构设置、压缩人员编制的大背景,以及我县的财力实际出发,目前落实起该项工作确实很困难。今后可制定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计划,可从专业教师队伍中选拔所需的专业人才,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三、主要做法  

   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不断提高认识,积极改进办理方法,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均有较大提升。  

  (一)高度重视,提升办理层次。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在接到县人大转交办理的建议后,先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整理分类,按照工作分工分别报送到分管县领导签阅。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分管县长主动参与研究和协调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一线督促、业务人员具体落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办理责任和办结时限,确保每一件议案和建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对一些重点提案,县政府要求承办部门拿出具体意见,提交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建议办理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定期组织召开督查调度会议,了解掌握建议办理的最新情况,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了建议的及时有效办理。 

  (二)注重实效,提高办理质量。为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办理件实行重点标识、重点办理,要求承办部门有条件办理的要及时办理,条件不成熟的要制定办理计划、逐步解决,尽最大努力将代表建议办好办实。二是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办理要求,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与代表直接见面、沟通协商,积极征求代表对建议答复的满意程度,对办理不满意的,县政府责成承办单位分析原因、理清症结、重新办理。三是对代表表示满意但一时难以解决的答复件,要求承办部门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努力做到让代表能够看到阶段性办理成果。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督办。按照县政府交办会的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于自身承办的建议要做到早答复、早落实,把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作为检验办理成效的标尺。在办理过程中,县督查指挥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和办理成效。5月上旬,县政府办公室对所有建议面复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度;6月中旬,向承办单位发出催办通知,对分管县领导审查不合格的予以纠正并重新办理;6月末,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又进行了一次跟踪督办,要求承办单位二次答复并再次征求代表意见;9月末和10月上旬,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再次督办和分类汇总,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建议办理过程中,县人大人选办给予了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从而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结我县近几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一套依法、有序、规范的管理体系。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受县域发展、地方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办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督促落实做得不够,致使一些能办的事没有办好或办理速度缓慢;部分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多,现场办理力度不大;少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没有认真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不能给代表一个圆满的答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县政府高度重视,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方面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交办部署、调查研究、协调问题、走访征询和答复审核等环节上,坚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另一方面继续注重解决问题,让代表群众满意。强化对民生需求和经济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县域发展、转变作风、改善民生的“推手”,坚持以代表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把县政府的各项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常委会和全体代表的监督之下,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