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及答复
吴红梅代表:
您在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第22号建议)收悉。通榆县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近年来,通榆县委、县政府突出规划引领,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1.成功获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2017年,通榆认真谋划、积极申报,并经过省专家组实地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环节审核评定,通榆最终获评为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获得省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励资金305万元。
2.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榆县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7年—2030年)编制工作,通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目前,专项《规划》的校核稿已完成。
3.认真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今年年初以来,由创建办代县委、县政府起草制定了《通榆县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标兵村环境整治标准》(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前《方案》和《标准》已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教育引导,编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手册8000本,已经下发给16个乡镇。
4.协调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通榆明确了村屯环境“干净整洁”的总体要求,在农村开展了以公路沿线和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为重点的存量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对农村集市、村屯和主要公路沿线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累计清理各类垃圾近1.5万吨,村屯和农户庭院更加干净整洁,环境有了较大改观,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5.持续配备农村生活垃圾收治设备。通榆通过本级财政投入、乡村自筹自建等方式实施项目,已在村屯建有垃圾箱(池)1037个,收集点158个,收集、清运车辆74台(包括租用车辆),为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保障。
6.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兴隆山镇长发村为试点,开展了包括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在内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村屯保洁“有队伍、有工具、有标准、有制度、有经费”的“五有”标准要求,结合长发村实际情况,先期为该村配备1台叉车和40个铁皮垃圾箱,确保试点村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为后续全县推广,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样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通榆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7年——2030年)》编制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规划》的评审、批复、备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2.进一步完善《通榆县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尽快印发和组织实施工作。
3.积极与有意向的企业对接,探索通过PPP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卫生环境管护制度,配备村屯卫生环境管护人员,不断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尽快建立由县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4.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提升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5.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网络、传单等平台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意义,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观念,自觉将垃圾进行分类,保持村屯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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