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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通城管发〔2023〕126号

钱思彤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小区内道路乱停乱放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城管大队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也十分感谢您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一是清理僵尸车辆。2023年6月6日共清理僵尸车2台,分别在凤凰城仿古楼车牌号码为吉G464C6,龙海新城小区车牌号码为吉A7P857。2023年6月14日共清理僵尸车2台,分别在碧水东城小区清理一台灰色无牌照僵尸车,聚鑫小区小区清理一台车牌号码为吉CH6692 僵尸车;二是开展联合执法。2023 年1月5日、2月14日、4月27日、5月18日分别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加大执法处置力度。并对占用消防车通道、乱停乱放等车辆,进行清理,对接到整改通知却拒不纠正的,给予行政处理,在组织联合执法期间共清理小区乱停乱放车辆300 余台次;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及时曝光不良行为。利用小区的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途径,提醒业主自觉遵守“业主管理规约”,文明行驶,有序停放,自觉维护小区秩序。对违停车辆和违停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在小区内部子以曝光。目前小城花园、鹤域金城等多个小区均设墙体宣传栏;四是增设标识标志。在小区增设、完善车辆限速、禁止停车。禁鸣喇叭等标志标识,在合理位置设置减速带,确保车辆安全行使;2023年5月26日再次要求各物业公司统计小区内可合理增设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引导小区车辆文明行驶、有序停放,并在小区消防通道划定“消防通道严禁停放车辆”标识,提醒居民规范停车,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五是加强公共秩序巡查。确保小区保安人员恪守职责,文明服务,积极引导小区业主规范停车,发现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以温馨提示方式通知提醒业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以上是对建议的答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是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