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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

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通教函〔2023〕10号

 

尊敬的路建龙、张佳琳代表:

  您在通榆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视力保健的建议》(第20号建议)已收悉。您在提案中非常中肯地提出了目前儿童青少年视力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综合防控制度。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全力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和照明设备,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二是开展视力监测筛查。自2013年起,我们指定由省教育厅命名的县近视防控中心于每学期开学后深入各校各园,面向在校学生和幼儿进行免费视力筛查。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目前全县中小学校每季度开展1次视力监测,全年共4次(县近视防控中心监测2次,学校自测2次),分成4个批次上报到吉林省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管理系统,以便能精准掌握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筛查中如有学生或幼儿视力出现问题,学校马上通过班主任告之家长,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引导和督促,引导已发生近视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程度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特殊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

  三是开展防近科普宣传。组织各中小学校利用“全国爱眼日”“视力健康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课、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和广播、班队会、升旗仪式、宣传栏等渠道和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大力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用眼习惯,提高家长、学生对近视防控知识的知晓率。同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指导和督促家长为中小学生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营造良好家庭体育运动氛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中小学生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注重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不断提高视力健康自我保健水平。

  四是加强眼镜市场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了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加强对于隐形眼镜经营市场准入及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中的检查项目进行规范检查;以查促效,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同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民众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目前我县隐形眼镜经营企业11家,近年来,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检查大型购物商场、超市及学校周边地区的眼镜店、饰品店、以及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单位等重点检查场所,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隐形眼镜,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登记事项与实际是否一致;经营产品有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

证明材料,是否销售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的隐形眼镜;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在专项行动中,检查人员坚持边检查、边规范,以打击促规范,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同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民众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眼镜制配行业计量管理,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使用的焦度计、验光仪、镜片箱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周期内合法使用,是否建立计量器具使用台账等,确保眼镜制配计量合格。

 

  通榆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