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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第8号代表《关于保障我县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冬季正常使用的建议》答复

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

第8号代表《关于保障我县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冬季正常使用的建议》答复

通文广旅发〔2024〕6号

吕游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县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冬季正常使用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文广旅局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一是篮球场冬季积雪无人清扫,群众冬季篮球健身运动无法保障。

  二是加强管理,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

  二、办理措施及成效

  (一)积雪无人清扫建议,正在办理。

  1.采购自动化清雪机器,计划投入3万元,在9月底前完成采购任务,可以保证清雪效果和速度。

  2.视雪情加大人力和物资投入,保证及时清雪。如小雪利用机械和自有人员,可在1日内完成清理任务;如遇大雪,临时增加机械和人员,确保三日内完成清雪任务。

  (二)加强场地管理,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日常维护,已完成,须长期坚持。

  1.制定并完善通榆县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日常管理制度。

  2.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分片包干制度。体育公园改建后,全民健身设施包括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轮滑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保洁(含清扫)、日常管理均要安排专人负责,县业务体校牵头负责落实,文广旅局主管领导和科室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完成情况

  截止2024年6月,代表建议涉及2项内容,1项已完成,其中加强管理,做好场地日常维护的建议已完成,须长期坚持,清理篮球场积雪建议正在办理中,目前实现阶段性办理,已完成50%,剩余50%,预计24年12月办结,定期汇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