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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
第3号代表《关于加强县城区道路两侧绿化树冠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通城管发〔2024〕143号
魏振国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道路两侧绿化树冠管理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园林工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您的建议是关系百姓民生的问题,城管大队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县城区道路两侧部分绿化树冠枝叶高大茂密,影响机动车驾驶员对交通信号灯的观察,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指出风电大路与文化街交汇处南向北柳树树冠遮挡严重,建议及时修剪,排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办理措施及成效
对县城区道路两侧部分遮挡交通信号灯的行道树树冠进行修剪,已完成,须长期坚持。
根据《关于加强县城区道路两侧绿化树冠管理的建议》内容,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交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城区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拉网排查,并举一反三,除代表提出的对遮挡交通信号灯的行道树进行排查外,还对遮挡交通指示牌、电线、路灯等区域的树木进行登记,制定修剪方案,对行道树进行科学修剪,更好地避免“遮挡”问题,消除园林树木生长与交通信号灯、指示牌、电线、路灯之间的矛盾。
经排查,建成区内街路行道树存在遮挡信号灯情况有4处需要修剪,集中在文化街与风电大路、育才路、团结路、开通大路4个交汇处,其余街路因新修建树立的新式信号灯不存在遮挡现象。截止目前,这4处已经修剪完成。通过合理修剪不仅消除因绿化遮挡而导致的视野盲区,还使修剪后的城市行道树长势健壮,树形美观,增强城市道路景观效果。今后,我单位将加大每日绿化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完成情况
截止2024年6月,代表建议涉及的1项内容,已经完成,须长期坚持。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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