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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通榆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

政协通榆县委员会委员提案
第 41号(旅游环境类 8 号)


提案人 :赵新建  工作单位 :通榆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15834683339

  案 由: 关于加强通榆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

  内 容:

  随着农村人口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的环境受到了日益严重的污染,由于农村环保工作明显滞后,农村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尚没有建立,农村中的小城镇和自然村环境卫生治理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等原因,绝大多数农户的生活污水、户养畜禽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塑料薄膜白色垃圾等等都是直接处置到户外,造成了农村水沟、池塘、河道以及基本农田等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农村的生活污染物无控制地直接排入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脏乱差”现象,当前已经非常严峻的农村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某些地方已经严重到直接威胁农民身体健康的地步。 

  农村环境的污染,破坏了昔日的绿水青山,也阻碍了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相继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等文件、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近年来,通榆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农村乡镇地域内的环境卫生得到很大的改观,各项环境卫生治理措施得到落实,广大农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一定的提高。然而,通榆县是农业大县,农业土地及人口比例大,纵观通榆县农村的现状,上述农村环境污染现象仍相当普遍,且十分严重,通榆县农村村庄分散,数量多,这些特点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困难。从县环保部门资料得知,目前全县农村乡镇基本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极少,许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农田垃圾不经处理便直接外排、外放,最终流落田野,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土地环境;一些农村湿地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丧失了原有水体自净的功能和土地使用功能。因此,维护青山绿水,保护好全县农村环境,既是为农村居民创建一个清洁、安静、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保障农民身心健康的需要,又是保护“科尔沁草原”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实实在在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经济城市”这一指导通榆长远发展思想体系的需要。

  因此,通榆县务必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并提出如下建议:

  1、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加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投入。   

  2、每年自上到下建立环保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制等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将环保建设目标列入各级行政管理机构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设、环保、农、林、水利、卫生等多个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因此,需建立一个有利推进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机制,以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   

  3、加快农村环保工程的实施。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将农村环保工作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合理选点,科学实施,积极推广经济适用、科学卫生、农民易于接受的环保措施。采取自产垃圾回收包保责任制,对生活垃圾、农田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等的回收包保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的扩散污染。

  4、强化环境保护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全社会的环保国策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浸透教育,从而真正形成领导重视、监督监管部门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