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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通榆县委员会委员提案
第38--39号(法制交通类10--11号)
提案人:孙明亮、张春林、董伟
工作单位:审计局、雪儿灯饰
联系电话:13894637887、13394464008、13694364999
案由:关于治理公交车尾气排放的建议
公共交通越来越成为城市交通客运的主体,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据报道,一辆国Ⅲ标准公交车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100辆小轿车的排放水平。从目前现状来看,公交车已成为城市中尾气超标的高危车型。如何保证公交车达标排放、维护城市交通正常运转,已成为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
从我县目前情况来看,县城内运行的公交车辆都是大城市淘汰的老旧公交车,车辆运行过程中排放的黑烟及尾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城郊线路运行的公交车也因多年没有更新,导致尾气排放超标现象也比较严重。如果按照国家尾气排放标准一次性更新全部公共交通车辆,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资金上的困难,而且从企业运营成本来看也不现实。
由此可见,公交车排放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综合性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当前环境下,治理公交车排放污染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对现有公交车辆实行逐步减排更新,限定运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更新,政府应倡导县城内公交车辆使用电力驱动公交车,对城乡间运行的公交车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是对新购入的公交车必须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准上线运营。通过对现有车辆更新和新购入车辆管控,从根本上改变车辆尾气排放超标现象,杜绝公交车冒着黑烟上路。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推动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企业老旧公交车的更新淘汰步伐,更换成低污染的环保车型,要不断提升公交环保水平,逐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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