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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通能函〔2022〕50号

李天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合理安排风光农业开发时序,力争单位土地产值最大化》(第6号提案)收悉,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未来发展的关心。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的建议,均实事求是的根据通榆县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通榆县新能源产业未来有序良性发展。这对于通榆县新能源规划很有启发和帮助。提案中建议“风、光、农业资源开发”时序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依托我县丰富的风能、光能资源,大力推进风电、光伏与农业产业的有机融合,既可以增加绿电输出能力,也可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目前,通榆县正在编制《通榆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及《通榆县生态修复规划》。风光电场选址工作正在进行有序开展,选址论证成果已经基本成型。

  在未来发展中,通榆县将进行统一规划。按照现有风电和光伏技术,重新在通榆县做大三产融合规范方案。开展试验示范,光伏下面种植哪类农作物,会因地制宜,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经验,引进适宜通榆种植的品种,进行示范性试验,大力发展喜阴农业。同时我们在选址工作上也将考虑风、光、农业互补方案。今后通榆县的风电、光伏项目选址也一定会与生态修复项目有机结合。按照科学合理的时间顺序实施,力争单位土地利用最高效、土地产值最大化。随着通榆风电、光伏产业的做大做强,风电、光伏与农业融合发展,逐渐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通榆增添新的亮点。

  办 理 人:李 杭 19104363339

  分管领导:王海波 13843643311

  

  通榆县能源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