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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1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通城管发〔2023〕124号

高宝友、柳德峰、吴晓林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规范化养宠物狗的建议》(第12号提案)收悉,城管大队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也十分感谢您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养犬数量在迅速增加,由违规养犬带来的传播疾病、影响他人生活、引起邻里纠纷、伤人事故、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市区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而且对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关于犬只扰民的违规养犬等问题的举报投诉也日趋增多。

  一是做好宠物登记和疾病防疫工作方面。社区积极发动城区群防组织、小区物业等全面深入摸排登记,建立宠物豢养档案,掌握饲养户的信息资料,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并督促引导爱宠人士主动对豢养的犬类、猫类定期注射疫苗,及时在公安机关免费办理“养犬证”,确保宠物登记和疾病防疫工作成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文明养犬、爱心养犬、科学养犬的宣传教育,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张贴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部分小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栏等方式,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认识、社会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感。

    三是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各物业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小区内有遛狗现象及时上前劝阻并制止。同时,巩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小区环境整治,发现宠物粪便及时清理,特别是做好楼道内、电梯间的卫生清理工作,为业主提供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以上是对建议的答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是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