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822753648135G/2020-07396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标 题: |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索引号: | 12220822753648135G/2020-07396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标 题: |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落座于通榆县团结路与建设街交汇处,联系电话:0436-4261989。城管局含有事业编制38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职1名,副职3名。机关设13个内置机构:办公室8个(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制科)、(督察科)、(信访办公室)、(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基层科);中队5个(市容管理中队)、(建筑工地管理中队)、(环境卫生管理中队)、(停车秩序管理中队)、(征收执行中队)。有直属企事业单位通榆县城镇公共事业管理处、通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通榆县园林管理处、公园管理中心、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
二、主要职能
城管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手段,组织草拟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等。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我县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组织草拟我县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管理办法。
2.负责牵头编制我县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市容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城市道路的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
4.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除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城区停车场(库)、菜市场的组织实施;负责临时占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定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负责三轮车日常管理。
6.负责城镇户外广告定点的监督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府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城区路灯和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及维护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受理市民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9.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监督各乡镇城镇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区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品店摊点等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办公地址:通榆县建设街332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0-5:00 夏 :8:30-11:30, 2:00-5:30)
联系电话:0436-4290004
负责人姓名:白金龙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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