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函〔2017〕119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202号),《2017年通榆县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通绩效发〔2017〕2号),《通榆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函〔2017〕27号)(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将于2017年年底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考核内容
(一)《市(州)、县(市)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涉及各单位的内容。(附件1)
(二)《通榆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涉及各单位的内容。
(三)其它考核内容按《通榆县二0一七年度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细则》各项考核。(附件2)
三、考核方法
查看文件资料、网络截图、照片视频、实地察看等方式
全面检查各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要结合省、市、县下发的考核文件要求细化工作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马上着手查漏补缺和进行解决,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高质量运行。
(二)自11月20日起我办将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网上跟踪督查,对该发布不发布或发布不及时的,以及超过15天没有更新页面内容的情况,将对当事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1.《市(州)、县(市)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
2.《通榆县二0一七年度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细则》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