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概况及职能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疫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和采供血卫生、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执行国家中西医结合有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协调推进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执行国家民族医药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指导全县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指导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通榆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县公共卫生防护网。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网络,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强化科研支撑体系,健全决策咨询体系,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完成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是:
(一)人秘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综合会务、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县级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审计科。组织拟定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统计、内部审计等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基建规划和监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卫生健康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地方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临床护理、毒麻药品管理使用、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配合制定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并参与实施。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管理、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编制全县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事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负责指导民族医药学术发展和科研能力提升,监督和协调管理民族医疗机构。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动中医药防治病知识的普及,推进中医药科学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及科学技术推广。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疾病监测、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疫情应对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评估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全县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理、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相关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史志编撰、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通榆县繁荣大街436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公电话:0436-4300303
联系人:师雨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人:陈锋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负责人:李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