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316707037D/2025-0220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标      题: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索引号: 11220822316707037D/2025-0220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标  题: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通榆县卫生健康局:
  《通榆县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 2025 年部门预算,并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预算收入支出
  核定你部门收入预算为14520.6668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数14520.666845万元。支出预算为14520.6668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8.184393万元(人员经费13037.844393万元、公用经费140.34万元);项目支出 1342.482452 万元。明细表附后并公开。
  二、预算执行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一经批准,执行中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由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于预算批复后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依法征收,杜绝因“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的短收或超收。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地安排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基本支出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对专项支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好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出售、担保、购置、处置等工作,投资、出租、出售等收入和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应当纳入预算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结余资金、上年结转指标等存量资金认真进行清理和分析,减少暂存、暂付事项。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予以收回统筹使用。
  三、预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接到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同时也要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机构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项目支出情况及项目绩效目标等重要情况的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对预算公开后社会反馈的意见,要积极听取,认真回复,不断完善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