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5263/2021-07279
分  类: 其他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标      题: 通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索引号: 112208220136015263/2021-07279 分  类: 其他工作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标  题: 通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通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安委关于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决定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县一盘棋思想理念,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除隐患、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为整治主线,深刻汲取松原“4·15”“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国省、县乡、农村公路为重点,紧盯农村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扎实推进春季道路风险大治理、车辆隐患大清零、重点违法大整治、春耕出行大服务、安全出行大宣传,实现“两个下降、两个不发生”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交通事件,为春季群众出行和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工作取得实效,大队成立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国军  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张瑞辉   交巡警大队教导员

          杨宇波  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士海  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高宏伟    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各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队综合中队,办公室主任由杨士海副大队长兼任,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调度指挥、与交通、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道路风险大排查大治理

  1、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各公路中队要联合交通部门以农村公路、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临水路段、通往景区墓区道路、施工道路等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提出整改对策。各公路中队要于4月15日前完成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制作《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风险隐患路段台账》,并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将排查台账上报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

  2、强力推动风险隐患治理。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通报交通部门。对路护栏缺失损毁、护栏端头设置不规范、标志标线不齐、安全设施缺乏等显性隐患和事故多发道路、桥梁、隧道,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落实治理和治理完成前的临时防护措施,对治理未落实或临时防护措施不能确保通行安全的,要采取封路绕行措施,坚决禁止道路“带病通车”。各公路中队要于5月19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未整改完毕的要落实相关临时性措施,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

  3、强化安全提示管控措施。要对正在治理的隐患路段,向社会公布隐患路段的具体位置和治理到位时间,公布交通组织方案和分流路线,提前在隐患路段增设警示牌,并将信息录入高德等导航软件,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对公路两侧农田“烧荒”较为集中路段,各公路中队要加大巡逻排查力度,发现造成公路能见度降低等情况要及时联系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对隐患路段要建立勤务、应急、责任“三个制度”,确保隐患路段排查到位、治理到位、管控到位。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综合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开展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大清零

  4、开展农村客运班车、城乡公交车隐患排查整治。各勤务中队要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一次客运班车和城乡公交车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状态、驾驶人资质、动态监控制度、车辆出站例检等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的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并向企业告知春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做好警示提醒,坚决防止超员车辆出站,坚决防止车辆、驾驶人“带病”上路。各勤务中队要于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将排查整治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勤务中队)

  5、开展重点嫌疑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车管所要联合工信、市监、交通部门要深入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三轮摩托、低速电动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从严查处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要严肃查处登记查验、路面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生产改装车辆的行为。要加大农村面包车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坚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管所要于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并将排查整治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车管所、各勤务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集中治理农村“四无”车辆隐患。要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志的“四无”车辆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清仓见底、建立台账,实现户籍化在册管理,分类治理,做到淘汰一批、登记一批、过渡一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实行落籍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并设置过渡期。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农村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7、集中治理拖拉机安全隐患。各勤务中队要联合农业农村局加强违法治理,在春耕等重点时期和城乡结合部及通往农田、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主要路段,严查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各勤务中队)

  (三)全面开展路面重点交通违法大整治

  8、最大限度强化路面勤务。要以国省干线公路、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为重点,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路面一线,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分析研判春季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勤务,切实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围着秩序转”。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季勤务制度,明确勤务时间、巡逻警车和具体巡逻民警,落实管控责任。要抽调机关警力充实路面一线,要建立突击执法检查制度,下沉警力,补充基层力量,组建执法小分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活动,下乡镇、进农村,开展流动执法,确保所有乡镇、所有乡村道路都执过法、查过车、罚过款。要加强重点管控,强化日常执法管理,在重点村、重点乡镇、重点路段设点开展路检路查,确保重点乡镇有人管、重点村屯有人守、重点路段有人查。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大队各机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厉打击十类易引发重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要坚持路面常态打击和集中统一查缉相结合,要针对农村地区每周至少组织两次、农村派出所要每个月组织两次集中统一行动,紧盯易发生事故的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集中人力物力在重要的路口路段、危险路段、重大活动周边路段开展不间断的集中专项整治,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逆向行驶、假牌套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违法载人”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公开举报电话,拓宽违法行为发现渠道。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各农村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集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网格化。要发挥“两站两员”“一村一警”作用,落实村口、交通要道口劝导工作,重点要在道路线形差、安全防护设施缺乏、事故集中的危险路段,以及管理力量不足、交通违法突出的村屯开展劝导活动,实现重点路段和重点乡镇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农村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要求,落实管交通工作职能,全力联合辖区公路中队排查统计本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四无车辆”基础信息,切实开展道路安全隐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一般程序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等交通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各农村派出所、各公路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开展服务农村群众春耕出行安全保障

  11、丰富农村客运运输组织形式。要针对春耕季节农民群体性、潮汐性流动特点,统筹各种资源,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协调班线客车、公共汽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春耕”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春耕时段农民下地劳作的实际需求,重点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需求。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

  12、积极成立志愿服务车队。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运输公司、公交公司、相关企业和社会志愿者,引导各类运输车辆进农村,由县乡村合理调配,缓解农民务工出行难问题。

  (责任部门:各公路中队)

  13、提供交通服务保障。要坚持刚柔并济执法,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并向农民群众说明危害、讲清道理;对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要加强春耕期间运输繁忙和早5时至8时、晚17时至20时高峰时段巡逻管控,通过亮警灯和喊话等方式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提示农机车靠右行驶,维护交通秩序。要提供交通保障,依托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主动为农民春耕提供服务,随时接受群众求助,必要时要派警车护送。

  (责任部门:各勤务中队)

  (五)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出行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14、针对春耕春种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结合“美丽乡村行”、“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站两员”在田间地头、国省干道和村村通公路交叉路口开展路面劝导,每10公里能看见悬挂标语和条幅。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3月20日、4月20日和5月20日为集中宣传日,要围绕让宣讲队伍“动起来”,让流动宣传车“转起来”,让农村大喇叭“响起来”,让新闻记者“走起来”的“美丽乡村行”主题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守信号、不超速、不逆行”、摩托车“戴头盔、靠右行、限两人、有牌证”等主题,开展集中大宣传。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曝光农用车、货车、面包车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震慑力度。要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在集中宣传日开展执法大直播,各级联动,扩大传播半径。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编发《春耕春种注意交通安全——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形成多媒体、全平台相互呼应的强大宣传效应。

  (责任部门:综合中队、各勤务中队、各农村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春耕、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两公布一提示”,组织民警深入“村头、地头、墙头、炕头”,开展面对面地宣传,逐家逐户发放宣传资料。针对春耕春种交通事故特点,用好农村大喇叭、宣传橱窗、标语等载体,集中宣传三轮摩托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危害后果,确保在宣传橱窗里能看到“图”,广播大喇叭听到“声”,微信短信看到“字”,村口路看见“牌”。要完善农村车主和驾驶人微信群建设,利用微信群、农交安手机APP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扎实推进农村地区“亮尾”工程,采取自行组织、联合公益单位等方式,制作安全提示反光贴,力争覆盖辖区每个乡村。结合路面勤务和进村入户宣传等活动,面向农用车辆免费发放张贴反光贴,力争发放到辖区每一名农用车辆驾驶人。同时,将发放反光贴与交通安全宣讲相结合,加大源头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部门:综合中队、各勤务中队、各农村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春季是交通违法、事故高发的重要时段,特别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松原“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了我们深刻教训。各中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辖区实际,全力抓好春季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各中队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主管副大队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各负其责、划片包干。要结合本方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二)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中队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通报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增强统筹兼顾,持续“五化”推进。要找准全年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的结合点,紧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突出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运用“五化”工作法,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验总结,推进选树典型。要全面落实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特别要在党委政府支持、“两站两员”配备、道路隐患治理、重点违法查处等方面注意收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群众自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提供模板化范本。

  (六)加强信息汇总,确定专人负责。请各中队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5日开始,每15天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涉及需要具体报送专题报告的工作,按时限单独上报。

  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车咏健18043606606,任梦茹 15944688662;

  通榆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