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为全力排查整治“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遏止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通榆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5月10日
二、整治对象
1. 小学校(幼儿园):幼儿人数100人以下或住宿床位在40张以下托儿所、幼儿园;在校师生总数2000人以下或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校外培训机构;
2. 小医院: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妇幼保健所(站)、中西医诊所、疗养院等;床位数在20张以下的月子中心;
3. 小商店: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市场、商场、商店、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
4. 小餐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饭店、餐厅、酒店、冷饮店、咖啡厅、茶馆、山庄、农家乐等;
5.小旅馆:客房40间以下或床位80张以下的宾馆、旅店、招待所、民宿等;
6. 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夜总会、具有卡拉 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棋牌室、酒吧、足疗、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7. 小网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网咖、电竞酒店等;
8. 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美体、养生馆、棋牌室等;
9.小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30人以下的服务、皮革、家具、玩具、塑料、纺织、印染、绒绣、刺绣、食品加工、木材加工、日用百货及工艺品生产、电子、机械、汽车医药等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 有无消防安全制度。2.是否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 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4.有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 建筑防火方面
1.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2.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 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防火门是否完好有效。5.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6.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7. 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
(三)消防设施方面
1.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2.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四)危险品管理方面
1.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况。2.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情况。3.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小场所”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一律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将依法移送通榆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榆县公安局
通榆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