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696132289A/2022-01600 |
分 类: | 国内经贸与流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标 题: | 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822696132289A/2022-01600 | 分 类: | 国内经贸与流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标 题: | 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11日 |
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工作方案
为抓实抓细商务业态环境消杀工作,按照《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消杀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通防办发【2022】55号),做好农贸市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环境消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清环境消杀工作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落实农贸市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环境消杀主体责任,进一步统筹督导力量,加强县内大型商超、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等环境消杀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确保商超、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等重点场所安全稳定。
二、组织架构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综合协调、综合调度、综合督导、综合保障。
组 长:孙明栋 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学东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常立华 流通科科长
石程军 安全科科长
刘洪杰 监督检查科科长
高国尊 办公室科员
史宏亮 监测站站长
刘沿明 军供站站长
三、责任分工
(一)包保巡查
由各小组成员分别带队,组成4个检查小组,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对县城内6家商超9个门店、9户限上商贸企业的环境消杀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督办,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消杀主体责任。
(二)综合协调
由常立华牵头负责,督促繁华、康乐、双杰、兴东、德卡、商业城、向海大酒店、益寿堂、新华书店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环境消杀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协调解决企业消杀难点问题。
(三)督导检查
由商贸重点企业环境消杀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负责,不定期对农贸市场、限上商贸企业消杀开展明察暗访,督察企业环境消杀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通过实地走访验收的方式,切实掌握各企业消杀工作的开展情况,抓好、抓实各企业消杀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不断推动消杀工作精细精准开展。
(二)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落实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要求、冷链食品要求、限流限距措施、应急处理等措施。
(三)各企业按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和《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要求,加强市场消杀及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2.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3.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4.加强疫情防控消杀物资的采购,对消毒液、防护手套、喷洒设施等相关物资进行储备,确保满足日常消杀要求;
5.定期开展消杀知识学习和消杀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人人懂、个个会;
6.做好环境消杀记录,要求清晰记录消杀地点、消毒剂种类及配比、消杀频次、消杀方式、操作人员等信息,并完整保存。
附件: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包保责任分工
通榆县商务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环境消杀工作组商贸重点企业专班包保责任分工
督导检查组:
孙明栋、杨学东、王新雷
综合协调组:
常立华、梁宇艳
包保巡查一组:
组长:石程军
组员:孙宝华
包保单位:康乐超市、兴东商都、德卡、海燕粮贸、华粮
包保巡查二组:
组长:刘洪杰
组员:胡文良
包保单位:双杰超市南店、双杰超市碧水东城店、五丰粮油、宝友丰田
包保巡查三组:
组长:高国尊
组员:聂海波
包保单位:繁华北店、繁华南店、益寿堂、新华书店
包保巡查四组:
组长:史宏亮
组员:王喜鹏
包保单位:繁华超市美苑店、商业城、金玉家电、鑫繁荣汽车、向海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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