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696132289A/2024-03931 |
分 类: | 国内经贸与流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标 题: | 通榆县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索引号: | 11220822696132289A/2024-03931 | 分 类: | 国内经贸与流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标 题: | 通榆县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04日 |
通榆县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要求,依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商流通【2024】4号),特制定通榆县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本方案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
一、实施时间
2024年7月8日开始。
二、收旧产品范围
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脑、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净水机共 9类。
三、换新产品范围
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洗碗机、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净水机、扫地机、微波炉共 11类。
四、补贴规则
(一)补贴对象
在通榆县内完成售旧购新全过程的消费者及企事业单位均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数量
1.活动期间,消费者在遴选范围内销售企业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绿色、智能、节能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原则上按购买单件新家电实际成交价格10%补贴,补贴上限为1000元/台;企业按家电品类进行补贴,原则上按不低于最终销售价格的5%给予补贴(部分特殊品类除外,具体补贴额度以店内实际情况为准)。
2.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3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3.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应保证机壳、线路板、供电电源等主要部件齐全。企业销售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
4.家电以旧换新政府补贴计算基数,是在消费者参与完成商家、销售企业的各项优惠活动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核算。销售企业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
五、以旧换新具体流程
(一)线下实体零售企业以旧换新具体流程:
1.消费者在预购买新家电线下销售企业确认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后,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提交收旧信息:姓名、电话(手机号码与云闪付 APP注册手机号一致)、家庭详细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
2.由商家确认消费者已提交收旧信息后,请消费者选择消费券种类(是否参与银行分期折扣),派发对应消费券,消费者使用预留手机号,注册/登录云闪付 APP,点击云闪付 APP“我的”-“优惠券”可查看消费券使用细则。
3.消费者在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结算付款时,出示云闪付 APP 付款码或使用绑定在云闪付 APP 内的“62”开头银行卡进行付款,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消费券。
4.消费者下单完成后,可在“我的订单”中查看回收进度,跟踪回收人员上门回收进度。新机配送时间须在预约收旧上门时间之后。
5.回收人员上门收旧,并上传回收凭证单及带编码回收旧家电照片至“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同时向消费者出具回收凭证(消费者自留联、销售企业回收联)。如上门收旧无旧家电,不予送新,须消费者自行前往销售企业办理退货。
6.消费者与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联系,提供收旧凭证,确认收旧完成,由销售企业安排送新,并收取回收凭证(销售企业回收联)。
7.如出现退货情况,应由家电销售企业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货流程,已使用的消费劵不予退还。
(二)线上电商平台企业以旧换新具体流程:
1.消费者在线上企业平台搜索“废旧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专区,填写云闪付 APP 注册手机号,申领政府消费券。
2.后台审核通过后,发放消费券至用户预留手机号对应的云闪付 APP 账户内。
3.消费者使用预留手机号,注册/登录云闪付 APP,点击云闪付 APP“我的”-“优惠券”可查看消费券使用细则。
4.消费者购置新家电结算付款时,选择云闪付 APP 线上支付,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消费券。
5.线上企业进行上门送新拖旧,确保旧家电回收并在系统中留存回收照片,如无旧家电,订单取消。
6.如出现退货情况,订单按原支付路径完成退货流程。备注:消费券获取后,3 天内(3×24 小时)有效。销售企业严禁虚假宣传,严禁提前囤积旧家电;回收企业严禁进商场、进二手家电市场回收旧家电。
六、企业实施主体要求
我县限上零售企业海尔家电和长通电器。
七、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成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精心组织,加强监管。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 宋高峰
副组长:县商务局局长 孙明栋
成 员:县财政局局长 曾宪东
县税务局局长 梁剑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思国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力
县公安局交警队长 黄铁军
县商务局确定家电销售企业,负责家电以旧换新培训工作;负责本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参与企业按承诺书内容执行。要统筹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配套资金,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县税务局要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做法,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县公安局要保障废旧家电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县生态环境局指导确定家电拆解企业。
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通榆县商务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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