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作战方案)
通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通榆县地处科尔沁草原东陲,隶属吉林省白城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2°02′~123°30′,北纬44°13′~45°16′。通榆县境东与乾安县相接,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为界,南与长岭县相连,西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相交,北与洮南市为邻。东北与大安市接壤。2013年,通榆县总人口为36万人。其中,有苗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面积为8476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通榆县地处松辽平原西部,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低差仅40米。平均海拔168米。境内多为起伏平缓的沙丘,土壤80%以上是风沙低质灰钙土,荒漠与半荒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多风导致形成多处风蚀沙丘。“流动沙丘与盐碱地”是本地区恶劣地理条件的直观景貌。
(三)河流水源。我县县域内有3条季节性河流,即霍林河、文牛格尺河、额木太河。有3座水库,即向海大型水库、兴隆和胜利2个中型水库,附近水资源较少,当地水的PH值为7.20—7.80,属于弱碱水质。
(四)森林资源和植被。
通榆县境内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现有林地面积12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15.2%。草原面积160余万亩。县内国有林保护中心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保护区1处。树种主要以杨、柳、榆、桑为主,植被以芦苇、蒲草、羊草、骆驼蒿等为主。通榆县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植被组成构成了高火险等级,我县被国家森防指挥部列入一级森林火险区,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我县防火实际,分别划为重点防火区和一般防火区二类,共八个防区。重点防区为向海防区,包拉温都防区,兴隆山防区,瞻榆、团结防区。上述重点防区境内主要天然林面积大,人工林较多,并连片,区内有向海国家级保护区和包拉温都省级保护区,并多与内蒙相连,草原芦苇面积大,是防火工作的重点。
(五)重要目标。吉林向海国家级保护区和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有,“万亩黄榆林”“万亩杏花林”景区全年开放,全年全天候森林火险火情监护看守不间断。林下可燃物平均厚度为5-10公分,春秋两季较干燥。
(六)天候气象。
1.本区属北温带大陆性季节气候,冬季寒冷漫长,夏季高温多雨,春秋两季气温偏低、天干物燥。
2.年平均气温6.6℃,极端最低气温-25.9℃,极端最高气温40.5℃,春季平均气温10度左右,昼夜温差20度上下。
3.年降水量332.4毫米,蒸发量400毫米,无霜期162天,最大冻土深度125厘米。
4.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和西北风,风力3级至5级,每年3月至5月和9月至11月,气候不稳定,大风日数较多,火险等级较高。1月至2月和6月至8月期间气候相对稳定,火险等级偏低。
(六)常驻机构。
通榆县辖8个镇、8个乡、2个场:开通镇、瞻榆镇、双岗镇、兴隆山镇、边昭镇、鸿兴镇、新华镇、乌兰花镇、新发乡、新兴乡、向海蒙古族乡、包拉温都蒙古族乡、团结乡、十花道乡、八面乡、苏公坨乡、三家子畜牧场、新华牛场。
(七)道路交通
通榆县的京齐铁路(北京-齐齐哈尔)直通南北,长白(长春-白城)、科铁(内蒙科右中旗-黑龙江铁力县)两条高等级公路在县城交汇通过,从县城出发,可直达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齐齐哈尔、长春、呼和浩特等大中城市。规划建设的嫩丹高速公路(黑龙江嫩江县-辽宁丹东市)、五右高速公路(黑龙江五常市-内蒙古科右中旗)将在通榆县穿过,规划的长乌(长春-乌斯台)铁路也将途经通榆县。通榆县城距白城机场仅45分钟路程。
(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
现有开通国有林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10台风水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临时营房一处。瞻榆国有林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25人,装备有指挥车一台、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临时营房一处。兴隆山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新华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向海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15人,装备有10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20套、二号工具80把.通榆草原站现有草原应急消防队一支共10人,风力灭火机10台,扑火服20套,视频监控设备二套 .18个乡镇(场)每个单位成立森林草原应急扑火队,每支队伍20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队员共计485人,队伍每个成员都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于重点防火区域设置轮流岗位不间断进行盯守。
(九)使用灭火手段。发生火灾后,适用手段为以风力灭火机和二号组合工具为主,土埋清理余火相结合。
二、前线指挥部的设置
(一)设置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保护区和乡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建。根据需要,火场的实时位置和道路运输等条件,综合选定合理位置设置前线指挥部,在现地设立12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灭火行动工作。
1.扑火前指的组成。由乡镇(场)领导、参战部队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下设扑救指挥组、综合材料组、力量调配组、向导组、火情侦察组、通讯信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气象服务组、救护安置组、扑火督察组。
2.扑火前指的职责任务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就地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扑救指挥组: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协调落实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等事宜。
向导组:发生火灾区域提供向导,引导森林消防队快速进入火场。
火情侦察组:负责火场侦察,制作火场态势图,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
气象服务组:负责收集整理火场天气情况,向“前指”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适当调整。要满足工作需要,建立协调机制。
3.前线指挥部位置的选定和基本要求:距离火场较近,现场开阔,较为安全;交通便利,有通讯保障;扑火队集结、后勤保障方便;尽量选择林场、乡镇(场)、村委会、居民点等具有明显标识地段,必要时可临时搭建帐篷。
4.前指标志设置。设立明显标识,重要路口设置指示牌或人员引导,一定要突出、醒目。白天设置红旗,旗面有前指名称或人员佩戴标识;夜间以灯光为标识。扑火前指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如袖标、胸签等明显标识。
(二)成立县赴火场工作组。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需要,设立综合调度、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和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及火案调查等工作组,视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到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三)扑火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两个以上乡镇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参加辖区或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时,应成立县级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的设置及工作程序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按照规定的分级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或驻在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扑火命令,实行自下而上的边出动边报告制度,到达后向前线指挥部报到,并统一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驻军队和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部队扑火指挥机构,在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具体负责参加扑火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四)成立专家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家组,负责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三、安全保障
(一)实施火场侦察,采取塔台瞭望和地面巡查等多方面手段,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及时掌握火情、火警情况。
(二)及时设置火场安全员,安全员需要设置在火线警戒区域外围时刻关注火势、火场风向变化等情况。为扑火队员提供安全警戒以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火场。
(三)在火场风向上方位置或者道路、水域泡沼等安全区域设置避险区域范围。
(四)在进入火场前仔细观察火场周围地形地貌特征,在火场安全区域设置撤退路线。
(五)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六)保护重要目标,当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设施等重要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七)救治伤员,因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受伤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医疗单位要积极开展伤员先期救治工作,县卫健局要迅速组织医疗专家、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实施现场救治
(八)转移安置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保障群众正常生活需求,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判响应
火灾发生初期由各乡镇(场)、保护中心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必要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二)分级响应
各乡镇(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
①在连续大风、高温和干旱等森林高火险天气,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无法预测火灾发展趋势;
②或火场地形、交通和气象等条件非常恶劣,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议,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③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并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3)县级响应措施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热点反馈,及时调度和上报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调动相邻地区的地方林业专业扑火力量和森林消防、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
③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火场气象服务,视情与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达到较大森林火灾;
②发生的森林火灾无法得到迅速有效控制,前方要求200人以上扑火力量实施增援;
③火场地形、交通和气象等条件非常恶劣,过火面积达到20公顷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④发生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议,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③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并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必要时报常务副总指挥批准。
(3)县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森林草原火灾最新信息并进行火情会商,全面掌握火灾发展情况和火灾扑救工作动态。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或专家到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③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乡镇(场)响应措施
①按本级联防协议,请求周边乡镇(场)森防指调派实施增援;
②请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动周边力量继续实施增援。
3、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②火场地形、交通和气象等条件非常恶劣,过火面积达到50公顷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③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④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住地、重要国防设施和原始森林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2)启动程序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③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
(3)县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视情启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工作组,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究扑火措施和保障工作,部署各单位的扑救任务,落实责任,做好扑火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同志带领相关工作组人员赶赴火场,协调和指导扑救火灾工作。
③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动全部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和跨区域增援力量250人参加火灾扑救。协调调动驻县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应急力量执行跨区域增援任务。
④气象部门根据火场气象条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⑤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⑥根据实际需要,向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请县政府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①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级别,且火势持续蔓延的森林火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②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地、重点牧区、草原自然保护区、重要国防设施和原始森林安全,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涉及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森林火灾;
③市、县两级政府已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启动程序
①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判定森林草原火灾达到Ⅰ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应立即向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
②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成员及有关专家参加,对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进行会商。
③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报县长批准。
(3)省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启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工作组,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①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率员赶赴一线指挥协调。必要时,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赴一线指导。
②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时调整扑火方案,继续调动跨区域增援力量200人参加火灾扑救,协调调动驻县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应急力量执行跨区域增援任务。根据需要请求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支援,增调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③根据火灾发生地县级政府和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④组织通信、电力、铁路、公路和民航等部门,抢修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⑤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⑥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⑦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⑧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五、扑救力量编成
(一)本地力量编成(360人)
以乡镇(场)快速灭火队和乡镇干部为主,以当地群众和民兵预备役为辅。
(二)本地增援力量编成(125人)
1、开通国有林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10台风水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队长宋春雨,联系电话13943633399。
2、瞻榆国有林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25人,装备有指挥车一台、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队长王建新,联系电话15948942455。
3、兴隆山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队长王英杰,联系电话15886186478。
4、新华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25人,装备有15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30套、二号工具100把,队长温利民,联系电话15834645900。
5、向海国有林中心森林应急消防队15人,装备有10台风力灭火机、扑火服20套、二号工具80把,队长赵龙,联系电话13943641380。
6、通榆草原站现有草原应急消防队一支共10人,风力灭火机10台,扑火服20套,队长杨秋,联系电话13943453777。
(三)跨区增援力量编成
1、消防救援大队24人,联系人:孙志超,联系电话:15843670700
六、工作原则
(一)灭火原则。“打早、打小、打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二)战略原则。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采取阻隔的手段,使火与可燃物分离、使已燃的物质与未燃的物质分隔。
(三)战术原则。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四)力量使用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五)扑火力量基本任务。扑救森林火灾遵循“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区域联动、政企联动,分工协作、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打、清、守”依次跟进、协同作战的基本战法。下达扑火作战任务时,必须安排好扑打明火人员、防止复燃看守火线人员和彻底清理余火留守火场人员三方面力量,明确跟进和交接方式,防止发生复燃和人员伤亡事故。
1.扑打明火任务由省森林消防总队和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经过专业训练的驻省军队、武警部队承担。
2.明火扑灭后,防止复燃看守火线任务由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或经过训练、着有防护服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承担,不足部分可在参战的驻省军队、武警部队中补充。
3.彻底清理余火留守火场任务原则上由防止复燃看守火线人员中的一部分承担,力量不足或需要离场休整时,可由经过训练、着有防护服的群众森林消防队伍承担。
(六)落实责任制原则。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处置信息的接收与报告
(一)主动发现的火情(瞭望、视频监控、巡查巡护等)
在森林火情瞭望台、巡护人员及社会公众报告火情后,通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5分钟内报告市防火办。
(二)被动发现的火情(公众报告、卫星监测、空中巡护等)
对于飞机、卫星通告及经公众直接报告到省防火办的森林火情和待查热点等情况,通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防火办通知后,立即通报保护中心扑火队伍,90分钟内报告详情。
八、处置信息发布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审定的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九、灭火作战指挥图
十、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区域内道路交通情况
(二)区域内各类取水点情况
(三)区域内瞭望台布设情况
(四)开设隔离带的时机、方法、所需装备器材、施工单位、责任人和联络方式
根据前线指挥部和专家分析研判,决定开设隔离带时机和位置;通过推土机和钩机开设机翻带;
联系人:程静涛,电话13943633369
(五)物资和装备器材保障
由通榆县应急管理局和通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龙带、灭火弹、风力灭火机、二号组合工具)。
(六)通信保障
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榆县分公司负责火场通讯,确保森林火灾火场信息及时、快速、准确传递,为迅速、高效、有序地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可靠保障。
(七)气象保障
负责收集整理火场天气情况,向“前指”提供火场天气发展趋势预报。必要时实施人工增雨措施,协助灭火工作。
(八)巡护负责人和联络方式
(九)通榆县消防水鹤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