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822013601729P/2021-06428 |
| 分 类: | 建筑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 索引号: | 11220822013601729P/2021-06428 | 分 类: | 建筑管理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30日 | |
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长春“7.24”重大火灾和近期大连、石家庄等地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省秋冬季节建设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有效防范和坚持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防火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全县高层建筑防火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10日前)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专项督导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台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10月11日至17日)
县住建局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应责任,做好迎接省、市督导组督导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0月18日后)
县住建局将以省、市督导组督导意见对此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整治重点
(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查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要求。总布局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情况;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情况;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满足规范要求情况。
(三)查临时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配备室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并设置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需要的稳定、可靠水源;是否在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堆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灭火器;是否在变配电房、水泵房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
(四)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落实动火审批制度,配备监护人;电气线路是否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设置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乙炔瓶、氧气瓶、液化气瓶等可燃易燃罐瓶及其附件是否合格、完好,使用时满足安全距离,配备灭火措施。
(五)查在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外墙外保温、防水等材料质量和燃烧性能等级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
五、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消防科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消防科,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庄宏武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张立加 县住建局消防科负责人
王子祥 县住建局消防科科员
六、其他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立查立改,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切实提高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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