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013601729P/2022-07187 |
分 类: | 人事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住建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822013601729P/2022-07187 | 分 类: | 人事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住建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住建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微信公众号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住建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生态鹤乡、宜居通榆”微信公众号的作用,进一步拓展通榆县住建局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制度
1.秘书科是“生态鹤乡、宜居通榆”微信公众号归口管理科室,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日常发布信息等。
第二条 运营制度
1.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公众号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3.内容包括以下:
(1)各类政务、宣传教育、业务信息和总结动态;
(2)政府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4.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三条 发布审核
1.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四条 信息安全
1.信息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2.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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