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MB1931798H/2024-02348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标      题: 通榆县2024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索引号: 11220822MB1931798H/2024-02348 分  类: 种植业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标  题: 通榆县2024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通榆县2024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部署,提升农业种源质量,推进种业市场净化,特制定2024年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具体安排,紧盯种业振兴“五年见成效”目标任务,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种源质量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源头 治理、堵疏结合,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执法,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白皮袋”种子、网络违法售种等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制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制种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认真办理省级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在春季种子销售关键时期,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一是检查经营主体。重点检查经营的种子是否完成网上备案、是否依法建立和保存经营台账、是否向购种者开具有效凭证、是否存在销售散装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检查种子包装。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重点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三是检查审定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审定、引入的种子是否备案、已撤销审定的品种是否撤出市场、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登记。四是检查种子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玉米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

  (二)加强制种基地监管。要对辖区内的制种基地开展专项检查,尤其要对被举报过的违法制种地块进行重点检查。以种子生产许可备案、品种真实性及权属等为重点,开展繁制种基地全覆盖检查,指导企业加强种子生产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繁滥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地良好秩序。在苗期、花期和收获期等关键时点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严查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强化日常检查巡查。要对种子基地侵权生产等投诉线索及时查处。

  (三)加强秋冬季企业入库种子质量检查。在秋冬季种子入库和生产加工关键时期,要对辖区内的种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排查无标识标签的“白包”种子和包装好的种子,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入出库关。省厅将组织冬季企业入库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在历次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和被投诉举报较多的,或者出现过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储备任务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四)加强网络销售种子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网络经营者严格落实种子许可或经营备案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售种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网络售种许可资质、经营备案、标签标识和销售区域,加大网络销售种子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在适宜种植区外推广种植。对涉及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种子的电商平台,及时采取警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涉及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研究合理提高种子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长期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具备许可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注销或吊销许可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做到种子生产、委托代销、分支机构、经销门店及销售种子备案全覆盖,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

  (六)加强种业案件执法查办。要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协同联动,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做法,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对经营、使用环节发现的种子违法线索,要同步开展溯源调查,一查到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涉及跨区域案件,要及时向涉案地制发协查函,协查地应积极配合,确保所有违法案件都能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监管执法,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鼓励种业自主创新的核心动力,事关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成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种业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科学制订工作方案,完善管理机制,细化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种业监管执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方案》于4月末前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加强普法宣传。要加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要面向企业、经营门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及科研单位开展广泛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者、农民和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企业守法经营、门店依法销售。经营门店要张贴省印发的《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农民购买合法适区的农作物品种。指导农户提高识假辦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三)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梳理总结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于11月末前,将全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1-2个)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种子管理站。

  通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