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791139817X/2023-06996 |
分 类: |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批复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通发改审批字〔2023〕20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索引号: | 11220822791139817X/2023-06996 | 分 类: |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 批复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通发改审批字〔2023〕20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5日 |
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通发改审批字〔2023〕200号
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京万咨评字【2023】081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符合《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审批字[2023]82号)、《关于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通发改审批字[2023]116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3年通榆县站前南街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3-220822-04-01-891755)。
二、项目法人单位
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通榆县站前南街(开通大路-人民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站前南街(开通大路-人民路)总长度738.097米,主要包括机动车道5904.78㎡,人行道2405.49㎡,小区出入口118㎡,交通标线345.65㎡,路缘石1686m;安装路灯26盏;铺设雨水管线823m,雨水口连接管160米;给水管线1129m;污水管线92m,管线排迁1190m、降水工程142座等。
五、工程概算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388.38万元,所需资金由通榆县政府自筹解决。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14个月。
七、相关要求
(一)你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等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你单位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安全监管、审计、城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 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施工图设计等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通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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