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681F/2023-0644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标      题: 通榆县水利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再次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通水〔2023〕 5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索引号: 11220822013601681F/2023-0644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标  题: 通榆县水利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再次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通水〔2023〕 5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通榆县水利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 问题再次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县政府2023年10月10日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的相关要求,为确保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促进各乡镇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我局决定对全县172个行政村再次进行督察、检查,对反馈的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一、工作分工和目标
  (一)组织体系
  组  长:李 全
  副组长:刘乃军
  成  员:付 祥、燕道峰、董 静、肖福民、李传海、董德海、齐春晟、车明富
  (二)工作分工
  县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以乡镇为单位实施包保,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包保乡镇情况如下:
  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中心:新兴乡、乌兰花镇
  通榆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八面乡、十花道乡
  通榆县水土保持监测站:新发乡、团结乡
  通榆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开通镇、边昭镇、苏公坨乡
  通榆县水库移民中心、通榆县水利勘测中心:瞻榆镇、包拉温都乡、新华镇、
  通榆县兴隆水库工程管理所:向海乡、兴隆山镇
  通榆县胜利水库工程管理所:双岗镇、鸿兴镇
  (三)工作目标
  1.2023年10月20日前,对省后评估第三方指出,部分农户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在向海乡创业村和双岗镇长青村宝龙山屯
  抽查的87户中,有10户反映水质存在一定问题。调查中有农户反映家中自来水有黑色杂质,还有农户反映家中自来水时有浑浊,下雨天更甚。针对“点对点”反馈问题的村屯,要加强督察、检查力度,确保“点对点”问题不发生反弹。
  2.2023年10月30日前,“举一反三”再次对包保乡镇完成农村供水的问题排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督察内容
  1.督察、检查各乡镇农村饮水供水管网及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各督察、检查组要逐村、逐屯核查农村饮水供水管网是否存在夏季漏水、冬季冻堵以及新建房未入户等情况,核查井房内机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水泵、变频器、消毒器、取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
  2.督察、检查各乡镇农村饮水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整屯停水、断水现象,或个别用水户水量不足等情况,每处农村供水工程随机抽取3户,并填写“附件2: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情况排查表”。
  3.督察、检查各乡镇农村饮水水质情况。是否存在整屯水质不达标,或个别用水户水质不达标,包括水质发红、发黄、浑浊等异常情况。
  4.督察、检查各乡镇的水费收缴情况。到2023年底,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实现水费收取全覆盖,水费收取率达95%以上。督察、检查各乡镇是否存在不收取水费,村级代缴以及水费收缴率不达标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反馈乡镇,要求即知即改。
  5.督察、检查各乡镇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水处理设备冲洗、反冲洗及滤料再生。为确保水质稳定持续达标,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通榆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设备冲洗、反冲洗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的7天一次的周期,每次冲洗1个小时的冲洗时长对辖区内水处理设备完成冲洗、反冲洗及滤料活性再生(滤料活性再生工作目前由水利局负责),各乡镇有冲洗、反冲洗记录。不允许不冲洗或延长冲洗周期,发现问题立即反馈乡镇,要求即知即改。
  6.督察、检查各乡镇水源井半径30米范围内污染源及管理房室内外卫生情况。各乡镇水源井半径3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堆放垃圾及有害物品,建造厕所和圈舍等污染源等情况,井房内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墙体是否整洁,物品堆放是否齐整,地面(瓷砖)是否完好,围栏内是否有杂物、杂草等情况,发现问题,督导乡镇,即知即改。另外,督察、水源井管理房是否存在地势低洼、易积水严重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乡镇采取垫土方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果存在无法使用的水毁工程,需要让乡镇及时向县农饮办打工程建设申请报告。
  7.督察、检查各乡镇井房内水质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看井员健康证上墙情况。督察、检查各乡镇井房内水质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和管井员健康证是否上墙。消杀记录是否完整(要求每周消杀1次),水质检测报告、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现问题立即反馈乡镇,要求即知即改。
  (二)相关要求
  1.各基层单位,在10月30日前务必对包保乡镇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完成1次全覆盖排查,必须要留存影像资料,同时填写“附件1:通榆县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清单”,自行留存和备查。
  2.每个屯距离水源井远、中、近随机抽查3户农户,查看自来水水质和水量情况;针对“点对点”反馈问题的村屯(向海乡创业村、双岗镇长青村宝龙山屯),每个屯都要全覆盖入户排查,同时填写“附件2: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情况排查表”和附件3一起上报。
  3.“附件3: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问题排查汇总表”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排查完成后统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局农饮办,纸质版务必要盖章签字后上报,没有问题的乡镇也需要上报此空白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利局局长将亲自部署、亲自督战,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二)突出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村供水保障,发现问题及时登记上报,能立行立改的,坚持边查边改;需利用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抓紧制订计划、明确措施,限期整改落实;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落实零报告制度,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坚决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以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通榆县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清单
  附件2: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情况排查表
  附件3: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问题排查汇总表
  
通榆县水利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通榆县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清单(1).xls
附件2: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供水情况排查表(1).xls
附件3:通榆县农村供水工程问题排查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