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2220822413027041Y/2022-00024
分  类: 就业创业;社会保险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关于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申办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索引号: 12220822413027041Y/2022-00024 分  类: 就业创业;社会保险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关于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申办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关于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申办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

城乡广大居民: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政策申办工作,于2022年1月4日至12月30日期间办理(非工作日期间不予办理),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到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初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当月起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即时达到“4555”人员,建议在出生月前申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就业困难人员年审:上年度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年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年度内进行年审,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就业援助机制,不能继续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下年度需要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社保补贴政策申办: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年审合格人员灵活就业后,需携带身份证、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年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凡申办社保补贴政策人员年度内不得注册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股东、监事、理事、合伙人等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否则将停发或追缴工商营业执照存续期间社保补贴。如:1月申办1至12月社保补贴,8月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只能享受1至7月社保补贴政策。

  2.社保补贴政策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状态的政策援助,稳定就业后不能享受政策援助。如:1至8月处于灵活就业状态,9月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及时申办1至8月社保补贴,逾期系统不通过,无法受理。

  3.年度内未按时限申办社保补贴政策,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