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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22MB18504105/2024-0467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标      题: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索引号: 11220822MB18504105/2024-0467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标  题: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全局人员考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纪律制度

  按照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纪律性要求,为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干部队伍形象,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及陵园均要建立签到、请假、加班、考勤台账等相关制度,杜绝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旷工以及挤占工作人员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现象发生。

  (一)签到制度。要切实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人员上下班均要进行签到登记,签到须由本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签。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及时告知负责办公室办公室须立即进行核实并在考勤表中注明。

  (二)请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到岗,均须事前请假,履行请假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打电话向准假审批领导说明情况,并以手机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履行请假程序,事后尽快补办书面手续。

  (三)加班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不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并做好加班登记,事后应给工作人员及时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提倡个人主动加班做法。

  (四)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制度。办公室和陵园要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考勤台账。每月的第一周要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留存,年末对工作人员年度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并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请假程序、假期种类及待遇

  (一)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须办理,经组织批准给予的假期。

  1、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要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需事由充分。请事假程序为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逐级同意后方可准假。

  2、审批权限。严格按照1天以内,科长(主任)审批,准假;2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准假;3天以上(包含3天),主要领导审批,准假。无论时间长短,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并上报办公室留存备案。本系统工作人员本年度内请事假累计在5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请假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事假年内累计超过5天的,有年休假的自第6天起使用年休假,只有在年休假已休满的情况下才能再请事假,再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请假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审批。请假事由为维护本人自身权益、走信访渠道的,无论请假时间长短,都需主要领导一把手审批签字。

  3、事假待遇。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的,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规定标准发放工资(见下文“病假待遇”一项)。

  (二)病假。病假是工作人员因患病、经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休养而享受的假期。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请病假按照1天以内,科长(主任)审批,准假;2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准假;3天以上(包含3天),主要领导审批,准假。无论时间长短,均需由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逐级同意后,上报办公室留存备案方可休假。因伤病请假的,需提供伤病诊断相关证明。

  2、病假待遇。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文件规定,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且本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且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机关公务员病假超过半年,工作性津贴按90%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参照机关公务员病假期间工作性津贴比例确定。

  (三)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在不贻误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填写《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存根,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休假。

  2、假期。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休产假。

  2、假期。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8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产假待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护理假。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考勤主管科室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休护理假。

  2、假期。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配偶在生产期间,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

  3、护理假待遇。工作人员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休假。

  2、假期。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

  3、婚假待遇。工作人员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丧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请假手续。工作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休假。

  2、假期。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部门(单位)按照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3、丧假待遇。工作人员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八)其他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问题处理

  1、旷工问题处理。1)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例、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假期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2)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公务员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病、事假问题处理。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有上述情况的,公务员当年不晋升级别工资,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不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内病、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3、年休假问题处理。1)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原则上不得以工作忙为由挤占工作人员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的,除征得本人同意外,还需到人社局提出申请,按程序进行审批备案。(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①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又出现上述①②、③、④、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办公室(陵园)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通榆县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实施意见》做好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陵园)要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备案工作。夏令时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冬令时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下午13:30前。每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将在次月初进行通报批评。将考勤情况、通报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及工资相挂钩,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工作。

  (三)分管领导要按照准假审批权限,严格把关审批。认真核对请假事由,认真落实请假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假。对不认真执行考勤管理的科室事业单位)或请假人在假期参与集体访、越级访以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领导班子成员请事假、病假,直接与一把手报备,并上报办公室留存备案。

  办法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通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