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8176/2021-06360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新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新华镇2021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新政发〔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索引号: 112208220136018176/2021-06360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新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新华镇2021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新政发〔2021〕2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新华镇2021年发展庭院经济

实施方案

新政发〔2021〕25号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庭院经济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使庭院经济种植实现效益最大化,把“小庭院”打造成“大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不返贫的目标,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镇域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尽力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针对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劳动能力等差异,分类进行扶持,力争实现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全覆盖,农户庭院收入达到2000元。

  二、发展模式

  (一)自主经营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根据当地实际科学选择种植品种,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模式。农户依托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

  (三)委托经营模式。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本人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帮助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土地资源浪费。

  三、补贴品种、标准、范围。

  (一)补贴品种:小麦复种、辣椒、马铃薯、花生、蔬菜、中草药、藜麦、芝麻。

  (二)补贴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三)补贴标准:

   1.小麦复种、辣椒每平方米补贴1.5元,其它补贴品种每平方米补贴1元。

   2.农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经济,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且为同一品种的,根据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贴,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2000平方米。

   3.2021年我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大有村、农林村、育林村)农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经济,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且为同一品种的,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贴,每户庭院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每平方米产生的效益要超补贴资金的1倍以上给予补贴。

   4.庭院经济种植作物每平方米产生的效益要超补贴资金的1倍以上方可给予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资金:为县级整合资金。

  四、责任分工

  (一)农业站: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协调、数据调度、数据汇总、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庭院经济项目备案管理等工作。

  (二)财政所:负责庭院经济资金筹集、拨付与监管工作。

  (三)各村: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实施、核查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结果公示、各类信息上报等工作。各村是庭院经济项目实施主体,要在镇级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村产业情况,确定区域种植品种。镇政府要成立庭院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促到位、核实到位,验收到位,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村发展庭院经济户数要达到具备发展庭院经济条件户数的90%以上,庭院经济验收合格户数要达到发展庭院经济户数的70%以上。若完成不了该任务指标,将在村年终千分联酬中扣分。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各村要做好庭院经济产业宣传发动,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到庭院经济产业发展中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农户采取自主经营模式发展庭院经济。

  2.各村要积极沟通协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保障庭院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销售渠道稳定,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3.各村按照镇方案要求,尽力打造“一村一品”。组织统计农户庭院种植品种及种植面积,村级汇总、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汇总将村两级申报表、公示表、公示照片等材料上报至镇农业站。

  (二)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1.各村组织农户适时庭院播种生产,并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保障农户顺利实施庭院种植项目,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2.镇政府成立庭院经济核查验收小组,对本村庭院经济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并将核查验收结果在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对各村上报验收结果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乡村两级验收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及正式文件形式的庭院经济资金申请一同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做好材料归档工作。镇政府根据庭院经济工作推进程序,及时做好统计、申报、公示、核查验收、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痕迹佐证,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

  六、组织保障

  为保障我镇庭院经济高效、有序开展,镇成立新华镇发展庭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贵彬 人大主席

  成 员:贾春阳 农业工作站站长

         王文明 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陈宝元 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李占东 农业工作站站员

         刘  扬 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陈  琦 财政经济办公室科员

         各村村书记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