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696145725H/2020-07926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公告
发文机关: 乌兰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乌兰花镇基本概况及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索引号: 11220822696145725H/2020-07926 分  类: 机构职能 ;  公告
发文机关: 乌兰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 乌兰花镇基本概况及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乌兰花镇基本概况及职能

  

  一、基本概况  

  通榆县乌兰花镇位于通榆县城西部,东与新兴乡相连,西与兴隆山镇、新发乡接壤,南与瞻榆镇、新华镇为邻,北与向海蒙古族乡交界。镇政府所在地乌兰花屯,距县城35公里,省道301(科铁公路)在镇政府所在地经过。主要盛产绿豆、葵花、打瓜籽、花生、寒羊、草原红牛等农畜产品。具有规模大、产量多、种类全、品质优、纯天然、无污染等特点,是稳定农产品产区和得天独厚畜牧业产区。幅员537.5平方公里,林地8001公顷,耕地2.6万公顷,草原1613公顷,盐碱地7077公顷,泡泽412公顷。森林覆盖率13.80%。辖村14个,自然屯46个和良种场1个。全镇总户数7125户,总人口19325人,(农业户数4750户,农业人口16825人,剩余劳动力8975人)。

  二、主要职责

  乌兰花镇党委、政府是党和国家按照《宪法》、《党章》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置在乌兰花镇辖区的党的领导机关、国家基层政权机关,在本辖区内代表党和国家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全面管理职能。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综合办事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和有关规定,乌兰花镇党委、政府机关设2个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党建办以及咨询接访牌子)

  乌兰花镇党政办公室是镇党委、政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镇机关日常文书处理,承担或组织、指导镇党委、人大、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印刷和上报工作,负责镇机关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

  2.负责承办和组织镇党委、人大、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镇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来人来客接待工作。

  3.协助镇领导处理镇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处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和需由镇党委、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组织办理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语意见和议案,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4.传达和催办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检查督促镇内各部门和单位对镇党委、政府重要决定和上级领导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

  5.管理镇机关行政事务,负责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全镇目标管理工作。

  6.综合协调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群团、人大、劳动、公安、司法、监察、法制、档案等方面事务。

  7.受理或代为办理行政相对人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8.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落实县委、政府有关群众工作的要求,负责对农村群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接待群众来访,阅处群众来信,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工作事项。负责收集整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负责督促惠农政策落实,提供劳动就业和致富信息,帮助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负责管理辖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邪教组织,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受理群众提交的“六个一”代理事项,并及时办结: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维权保障服务,维护群众权益。

  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

  乌兰花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工作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全镇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民群众,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辖区的民政工作,做好本镇的农村抗灾、救灾、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拥军优属、城乡兵义务兵安置、婚姻登记、社区服务、老年残疾人权益、行政区划、边界纠纷调处、殡葬改革、村民委员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工作。

  3.负责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全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负责药具的供应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先进经验,抓好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编制计划生育经费的预、决算,拟定计划生育经费分配方案,管理计划生育财务和国有资产。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乡、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承担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4.履行镇人民政府管理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广播电视、法律等方面的行政职能,配合具体主管部门管理各社会事务事业机构,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服务工作。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镇经济及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镇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研究本镇的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使全镇产业协调发展,研究和掌握全镇经济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本镇的财政预、决算计划的编制,管理本镇财政收支。

  7.负责本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做好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主管部门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做好辖区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8.负责本镇的国土管理工作,管理全镇的土地和地籍、地改,调解土地纠纷、土地使用确定、登记、发证、建设用地征用、划拨出让等工作。

  9.负责本镇企业和商贸企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促进本镇企业的发展。

  10.负责本镇的村建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花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8:30—11:30,13:30—17:00;夏:8:3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4364758001

  负责人姓名:刘冰

通榆县乌兰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