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696145725H/2016-13666 |
分 类: | 社会救助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乌兰花镇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标 题: | 乌兰花镇做好低保排查工作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索引号: | 11220822696145725H/2016-13666 | 分 类: | 社会救助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乌兰花镇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标 题: | 乌兰花镇做好低保排查工作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乌兰花镇做好低保排查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我镇按上级要求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
一、传达精神
传达和学习县里的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坚持统一组织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低保兜底与综合救助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全面清理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切实把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核查排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成立组织
成立了低保排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在低保户和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调查,核实困难家庭收入及生活情况。
三、进行摸底调查
排查小组根据《通榆县城乡贫困家庭收入评估测算办法》,组织民政、农经、财政、农业等相关站所,依照户籍、土地台账、财政各种政策性补贴台账以及耕地转租收入,对相关的家庭人口、年龄、身体状况、子女赡(抚、扶)养情况、耕地面积、各种农作物的种类、种植面积等家庭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为入户调查提供了依据。
四、广泛宣传
各村要张贴公告,扩大宣传面,做到家喻户晓,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要重新申请,填写申请书,签订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
乌兰花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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