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737027048N/2023-0606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苏公坨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标      题: 苏公坨乡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23〕13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索引号: 11220822737027048N/2023-0606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苏公坨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标  题: 苏公坨乡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23〕13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苏公坨乡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

苏政发〔2023〕130号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完善禁烧各项工作,压实各村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屯合力,减轻焚烧秸秆产生的不利影响,按照县委、现政府要求,我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坚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不变,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基础, 以调整优化禁烧工作管理模式为抓手,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协同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调整明晰各村职责,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统筹监督作用,重点强化乡级政府的自主性,同时提高县级部门管理和指导的科学性、精准性,大幅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处置,提高秸秆禁烧组织化程度,科学有序去除秸秆残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禁烧监管水平,提高禁烧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秸秆禁烧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杜绝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重污染天气。按照“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 以堵促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秸秆“五化”利用能力,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3年度全乡可收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秸秆收储运机制,科学处置秸秆残茬,实现秸秆全量化处置,降低露天焚烧隐患。
  三、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协同推进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市级巡查指导、县级统筹监督、乡级具体负责、村级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乡村联动,上下贯通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精准管控、分类施策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严格执行秸秆全域禁烧政策前提下,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精准管控、科学治理、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创造性,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各村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村组织,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离田利用。
  四、重点任务
  (一)制定年度村级工作方案。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吉林省县(市、区)2023年度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编制导则》为指导。各村对本地区秸秆禁烧负总责,根据本地区农作物秸秆产量和具体分布,结合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按照导则明确的内容、深度和指标要求,编制禁烧的实施方案,各村成立领导组织和巡逻队,与10月25日前上报乡政府农业站作为日常检查和千分联酬考核的依据。
  (二)强化全域禁烧管控。各村负责压实“市、县、乡、村、屯”五级禁烧包保责任,做好村屯包保工作,制定秸秆禁烧网格化包保清单,明确各村网格长主要职责,把责任落实村屯、人头、地块, 同时制定检查计划,乡监督各村严格落实禁烧监管各项要求。各村根据禁烧实施方案,强化应用遥感卫星、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瞭望台、巡逻队等手段,及时查看田间秸秆、告警火情等处置情况,提高禁烧监管效能,确保违规焚烧火点及时发现,并力争半小时内扑灭,乡级消防队员随时待命24小时不关机,各村成立值班轮流组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检查,公路“一公里”范围及保护性耕作地块要加大巡检力度,夜间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严禁任何火点的发生。各村对属地视频手机监控系统的观察、上报等责任。
  (三)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吉林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兼顾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指导各村差异化开展“五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秸秆专业收储队伍,推广好的打包设备,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强化科技服务,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乡政府对各村的离田指导,为残茬去除提供有力保障。各村依据本地区产业基础、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协调、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互动关联、共同发展”的秸秆利用产业格局。严格离田验收,强化对各村的督导检查,确保离田工作有序进行。各村严格落实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坚持农用为主、就地就近原则,将“五化”利用的数量、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科学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利用。
  (四)科学实施残茬去除。离田净度在80%以上的剩余秸秆视为秸秆残茬。各村要分类研究处置方式,依据秸秆综合利用到地块情况,在禁烧方案中确定秸秆残茬处置方案,明确去除措施,优先采用还田方式去除,对离田残茬以及难以开展机械化作业的岗地、洼地秸秆,可以制定烧除计划,明确烧除批次、区域和数量。要严格执行处置方案,并强化现场巡查监管,严禁以残茬去除名义大面积焚烧应离田秸秆,未达到离田净度的秸秆禁止开展烧除作业。公路重点管控区域“一公里”范围内的残茬需通过深翻、旋耕、打浆或人工清运等方式去除,不得采用焚烧方式去除。乡政府对各村的方案做好审核工作。只允许农牧村水稻田残茬可以焚烧,焚烧时间在上午10时到下午3时,其他村不允许焚烧。及特殊情况需要焚烧的上报乡政府申请审批后按要求焚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委会是本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村书记负责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措施,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精准调度。各村要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的日常调度,重点对“五化”利用、秸秆离田、禁烧包保、残茬去除等相关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村及时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形成靠制度监管秸秆禁烧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级秸秆利用专家技术优势,对任务实施提供精准指导,关键农时下沉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因地制宜推动技术集成示范,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提升监控网格的密度和覆盖面积,不断强化禁烧。
  (四)加大财政投入。各村统筹资金,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市场体制机制, 引导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市场主体参与秸秆收储工作。根据县财政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对玉米、水稻秸秆处置按种植面积给予离田、还田补贴和奖励。
  (五)精准追究责任。依据《吉林省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评判责任落实、禁烧成果等因素,精准审慎问责。同时,对不按计划焚烧秸秆残茬、集中大面积焚烧秸秆、有组织抢烧秸秆,造成重污染天气、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火点性质、火点数量、所处位置及造成的影响,依据《吉林省露天焚烧火点认定标准》,对认定的火点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告知秸秆焚烧危害和违法属性,逐渐引导农民转变耕种习惯, 自发参与禁烧工作,自觉接受秸秆还田等现代化处置技术,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苏公坨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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