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227826253976/2023-03888 |
分 类: |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新兴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5日 |
标 题: | 新兴乡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8227826253976/2023-03888 | 分 类: |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通榆县新兴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5日 |
标 题: | 新兴乡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1日 |
新兴乡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
按照《通榆县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努力把“小庭院”打造成“大产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乡域继续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全乡打造1个村“一村一品”特色村(宏源村)、针对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劳动能力等差异,分类进行扶持,力争实现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全覆盖,庭院户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二、发展模式
(一)自主经营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特色种植品种,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农户”订单模式。农户依托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种植合作社及农村经纪人与农户签订订单,发展庭院订单种植。
(三)委托经营模式。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本人不能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的,可通过签订协议或委托第三方帮助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土地资源浪费。
三、补贴范围
(一)补贴品种:辣椒、马铃薯、黄菇娘、中药材、花生、蔬菜。
(二)补贴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三)补贴标准:
1.辣椒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其它补贴品种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2.农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经济,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为同一品种的,根据乡镇核查验收面积据实给予补贴。“一村一品”宏源村,农户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3000平方米;其他农户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2000平方米。
3.“一村一品”特色村标准为70%以上农户在自家庭院上种植辣椒;“一乡一业”特色乡镇标准为80%以上的村符合“一村一品”特色村标准。
4.庭院经济种植作物每平方米产生的效益要不低于补贴资金额度方可给予补贴。
四、责任分工
(一)农业站:成立庭院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庭院经济组织协调、数据调度、数据汇总、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核查验收、结果公示等工作。
(二)财政所:负责庭院经济资金拨付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社统计农户庭院种植品种及种植面积,村级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对各村上报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表、公示表、公示照片等材料上报至农业站。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组织农户适时庭院播种生产,并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保障农户顺利实施庭院种植项目,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三)核查验收阶段。庭院经济核查验收小组,对各村庭院经济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并将核查验收结果在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
(四)补贴发放阶段。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各村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示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组织人员进行发放。
(五)材料归档阶段。根据庭院经济工作推进程序,及时做好统计、申报、公示、核查验收、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痕迹佐证,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
通榆县新兴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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