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913F/2024-0466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2024年团结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索引号: 11220822013601913F/2024-04661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榆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2024年团结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2024年团结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农政改发〔2024〕2 号)和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摸清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严肃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利用,不断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集中排查突出问题

  (一)资产资源方面。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账内、账外资产资源全面清查并进行登记。对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和登记记录进一步规范完善。

  1.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移交到村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用途、类别、盘盈盘亏情况等进行清查核实,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于应移交未移交、已移交且手续不完整而无法入账的,由政府负责,组织乡村两级相关人员与移交部门单位尽快办理并及时入账。

  2.货币资金清查。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如有不相符的,特别是现金日记账赤字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查明原因,纠正整改。

  3.资源性资产清查。对村集体耕地、建设用地、山林、四荒地、水面等资源进行全面清查,详细登记面积、空间位置、权属和经营情况,建立资源性资产台账。

  (二)财务制度方面。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1.财务公开。规范整治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2.财务收支。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补贴行为。

  3.收益分配。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经济合同方面。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是对超长期、超低价、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出租、发包、借贷等经济行为进行纠正;二是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缴;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和采购事项,要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债权债务方面。对村集体账内账外债权债务进一步清查核实,摸清村级债权债务底数,建立完善债权债务台账。要通过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1.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

  2.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

  3.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五)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集中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及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核查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发现乡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收受贿赂、套取资金、优亲厚友、违规承揽或转包等问题线索的,要依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六)“册外地”经营管理方面。全面清查“册外地”发包面积、发包收入、签订合同等经营情况;重点排查“册外地”四至不清、账实不符、违规发包、低价或无偿发包等管理不规范问题,以及不履行承包合同、无偿占用等问题。围绕“耕地、林地、草原、水域”四大资源,以现状调查为主线,将国土三调成果图、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图、林相图、草原图、河湖水面图、宅基地图、行政区划图等进行“多图合一”叠压比对。依据县级提供的疑点图斑,负责对各类资源确权划定时遗漏的地块和确权后改变地类的地块依据现状进行重新核实,结合资源分布图和总面积,对耕地、林地、草原、水域、“四荒”、集体建设用地等各类资源进行分别登记,形成资源摸底表.对筛选比对出的“册外地”逐块进行实地核实和现场测量,公布测量成果,组织相关人员和农户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

  三、实施步骤

  此次行动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9月15日结束,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内容。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自查主体,乡政府全面履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职责,村级落实集体“三资”所有权主体责任,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应集中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级建立并据实填报整改台账和“册外地”清查台账(附件2-3),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

  (二)组织实地抽查。乡政府会在行动期间持续开展实地抽查,全程跟踪调度工作进度和效果,督促重点问题整改;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村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投诉举报或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强化人员、资金保障,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的,将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周调度、月统计工作机制,各村每周上报更新清查数据、清查整改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乡里汇总各项数据后上报县里。

  (三)突出工作实效。各村要围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集体“三资”管理重点环节,落实自查、清理、核实、登记“四步法”,单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到位,复杂问题持续深入整改。坚决禁止回避、隐瞒问题,对发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团结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