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7-1062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7〕1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7-1062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7〕18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榆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

  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通榆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

  

  通榆县农产品资源丰富,种类多、数量大、品质优,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前景十分广阔。为打破地域空间限制,推动我县农产品网上营销,开拓农产品国内、国际市场,提髙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以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在对我县大宗农产品,尤其是当前滞销农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的监测,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信息渠道和销售渠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与销地市场的沟通和联系,畅通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遒,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髙。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开展蔬菜、瓜果、肉制品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

  三、主要任务

  (一)多措并举降低流通成本。指导我县各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企业(大户)与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密切、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组织“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优先销售滞销的农产品。

  (二)充分挖掘本地市场潜力。鼓励学校、企业、机关食堂等消费大户深入产区采购。同时,引导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主动与消费大户对接,建立直接供货协作关系,增加销董。

  (三)增设农产品直销市场(摊点)。在城区街遒、农贸市场临时增设季节性农产品直销市场(摊点),让农民直接进城销售,增加销售渠道。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农产品批发点,引导生产大户集中入场批发,方便消费大户、居民以及外地客商直接采购。

  (四)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系机制。经济、农业、畜牧、供销等部门加强与外地销售市场的联系,建立外地销售市场和经纪人档案,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引导外地经销商来我县采购,增加外销数。

  (五)完善市场监测网络建设。经济、农牧、发改等部门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监测预测,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流向,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

  (六)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外销市场。农业、畜牧,工信,商务等部门要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市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牧民增收。

  (七)加强农产品流通场体系建设。发改部门加强农产品批 发市场、零售(农贸)市场等设施规划,积极争取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现鲜活农产品快速通行。

  (八)逐步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外地市场和掌握营销技巧的经纪人队伍,畅通销售渠道。

  (九)进一步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风险补贴资金和价格调节基金,在流通环节奖励和补贴农产品经销大户。

  四、职责分工

  (一)县农业局。负责大宗农产品的产区、品种、面积、生产期、上市销售期(时间)等信息收集、报告、发布;建立主要农产品种植户、经纪人档案;利用农业部门的销售渠道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开拓农产品市场;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调整,技术培训,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生产环节农产品质蚩安全监管。

  (二)县畜牧局。负责大宗鲜活水产畜牧产品的产区、品种、面积、生产期、上市销售期(时间)等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建立主要畜牧养殖户、经纪人档案;利用畜牧部门的销售渠道开展促销活动,开拓市场;指导水产畜牧生产、结构调整,技术培训,加快产业化的步伐;生产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县经济局和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预测、监 测,收集、分析我县家产品重点销地的农产品供求、价格等信息;利用商务部门的销售渠道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组织农超对接,促进产销衔接;巩固我县农产品传统销售市场,开拓新市场;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我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农民进城销售滞销农产品临时直销市场(摊点);组织会商,研判市场变化趋势。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农 贸)市场等重大设施规划。

  (五)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临时、季节性农产品直销市场 (摊点)的设置、管理。

  (六)县财政局。负责农产品生产销售风险补贴资金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农产品应急运输处置。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产品流通秩序管理、农产 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市场交易纠纷处置。

  (九)县卫生局。负责加工、消费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县公安局。负责农产品交易场所、交通运输秩序治安管理。

  (十一)县物价局。负责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涉农收 费定价管理,查处扰乱农产品、农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体系。

  (十二)县气象局。负责农产品生产气象服务,灾害气象预 报、预警。

  (十三)县供销社。负责利用供销部门的销售渠道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开拓农产品市场,确保农资市场有效供应。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落实。

  (二)分工协作,互通信息。县直各部门在明确分工的同时,要相互协作,互相衔接,互通信息。各乡镇要落实信息收集,派专人负责,及时掌握产销情况,同时要加强与县直部门沟通,县直部门要充分发挥销售平台的作用,帮助乡镇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三)提高认识,强化销售。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对于扩大农产品消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县农业徤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