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8-1428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8-14283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榆县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1号

各相关部门:

  《通榆县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吉交联发〔2018〕6号)文件精神,2018年春运工作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我县“安全、顺畅、便捷”,本着“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和团县委联合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共同对全县春运道路运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监督检查全县春运工作落实情况。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和和共青团县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合春运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措施,保障春运道路运输安全

  (一)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严格客车驾驶员资质审验和车辆技术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含城市公交、旅游包车)建立完善驾驶员和车辆技术档案,掌握动态情况,确保驾驶员资质合格和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对经常违章违纪和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全县通报,并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公安部门要对驾驶员和客运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取消其春运资格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车况不满足客运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准上路运行,对报废的客运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报废。

  (三)强化对客运站的监管。要充分发挥驻站办的作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春运期间应增派驻站人员,现场调度指挥春运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监督客运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把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四)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做好防爆和防恐工作,配备安检仪的客运站要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严格检查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寄存和托运的物品。未配备危险品检测仪的客运站要设立危险品检查台,安排专人查堵危险品,杜绝危险品进站。要严格落实乘务员对中途上车旅客携带行包的“三品”检查宣传责任,保障车辆运行途中的安全。

  (五)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参加春运车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客运、危险品化学运输、城市交通客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检查排查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公路建设部门和交警部门要联合对道路隐患进行一次排查,能整治到位的即刻落实到位,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增设安全标识,确保行车安全。

  (六)发挥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作用。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对不使用监控系统或使用流于形式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待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后方可继续经营。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抓道路行车秩序管理

  (一)强化交通运输秩序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黑车”,对出租车定线从事班线经营和回程主动揽客以及客运班车超速、超员、站外揽客、甩客、擅自提高票价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清理农村集市贸易占用公路经营的行为,保障公路畅通;在急弯、陡坡、平交道口增设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车辆减速慢行;要督促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公安部门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特别对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保证有警力上路检查和巡查;加大对客运站、公交车辆旅客集散地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安排充足的警力,及时查处违法停车等堵塞交通的违法行为,保证客运车辆进出畅通,必要时公安部门可对进出客运站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限制社会和个人车辆通行,为客车和公交车提供专门通道,保证旅客及时运送。

  (二)强化违规上路车辆整治。严肃治理电动三轮车从事客运出租经营。严格对黄标车的管理,对已经年审的黄标车,按时限退出客运市场,对未参加审验的黄标客车,强制退出客运市场。

  (三)强化联合执勤执法。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实行联勤制度,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共同加大对非法营运、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就地处置,立即纠正。对超员车辆分流旅客所需费用由违章车辆所属单位或驾驶员承担。

  (四)加强站、车的治安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站、车治安管理,加大警力,提高巡查和震慑力度,严防恐怖、纵火、爆炸等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发生,严厉打击违法分子在客运站内、客车上从事绺窃、斗殴、诈骗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安排人员做好站内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督促客运企业教育驾乘人员在车上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向公安部门(110)报警。公安部门接警后,要立即出警,维护客运站和客车治安秩序。

  四、强化运输组织,加强应急管理

  交通运输、公安和安监部门要按照联动机制要求,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应对突发情况,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证道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组织调度工作,保证充足运力,适时加发车辆班次,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尤其要做好农民工回乡和返城的运输组织工作。路政、道路养护等部门要在坡道、桥涵等重点路段备足防滑料,以备出现冰雪影响交通时急用。交警部门在冰雪、雾霾天气时,要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缓行等措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要加强同气象、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发生异常天气状况时,及时获取相关天气预报预警和高速公路管理信息,确保全县运安全。交警、公路部门对道路出现异常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相应运输管理部门,便于运输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运输组织调度。

  五、强化服务,努力打造和谐的春运出行环境

  (一)方便乘客购票出行。拓展联网售票系统功能,推行网上售票、手机售票和自助取票,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继续提供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督促运输企业根据探亲流、学生流、务工流的特点,组织加发直达班车或客运包车,方便旅客出行。

  (二)继续推行“三优三化”服务活动。督促客运站进一步改善候车环境,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大力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加强对旅客进出站、购票、安检、候车、休息、如厕、上车等环节的组织引导,维护良好候车秩序。

  (三)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各项服务行动。积极配合团县委组织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自愿服务。同时,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开展咨询、订票和包车等方面的服务,为他们平安顺利出行提供帮助。

  六、认真做好春运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填报《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2),做好相关数据采集、汇总和整理,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准确。

  (二)春运结束后,各部门要将春运工作总结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送县春运工作联合领导小组。

  (三)对春运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逐级上报。

  县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值班电话:0436-4223774

  县公安局春运办公室值班电话:0436-4222110(白天)

  0436-4222110(夜晚)

  县安监局春运办公室值班电话:0436-4221066

  

  附件:1.榆县道路交通春运工作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附件1

  通榆县道路交通春运工作

  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利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范荣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国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方会臣 县安监局局长

          马婷婷 团县委书记

  成  员:杜  彪 县运输管理所所长

          刘  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瑞辉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通榆县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输管理所,主任由杜彪兼任。

  

  附件2

 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    月     日  

统计指标

长途客运

城市公交

投放客车数

总客车数:

其中:

包车数量:

加班车数量: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此表每日上午9时前报送春运办公室。

      2.值班电话:3678230

        传真电话:367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