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8〕36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吉政办发〔2018〕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三个五”发展战略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有效解决市场化形势下农民卖粮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构建由原粮到成品、由产区到销区、由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发挥粮食产业对粮食生产反哺激励和反馈引导作用,统筹粮食收储、库存吞吐、加工转化、物流配送、市场供应等环节,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县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的工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粮食产业经济稳步增长,小米加工率达到50%以上,杂粮杂豆加工上新台阶。粮食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力不断增强,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优质专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优质专用玉米和优质小米及杂粮杂豆供给量提高15%左右;通过品牌打造,进一步将粮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效益优势,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受益。
(三)发展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坚持“玉米做深、小米做精、杂粮做细 ”的发展理念,以2018年为起点,全力推进玉米、小米和杂粮杂豆三大产业发展。以鸿兴镇、双岗镇、开通镇、瞻榆镇、边昭镇、新华镇、八面乡、苏公坨乡等玉米主产区为核心,以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及规模以上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玉米深加工和特色玉米产业,完善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实现玉米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以兴隆山镇、乌兰花镇、新兴乡、包拉温都乡、团结乡、新发乡、向海乡、什花道乡、八面乡、鸿兴镇、双岗镇等杂粮杂豆、小米主产区为核心,发挥杂粮杂豆及小米种植优势,以产业化经营为手段,整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小米及杂粮杂豆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不断推广新品种,发展优质小米生产,使小米产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通榆小米”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利用通榆县杂粮杂豆传统产区优势,突出地域特点和产品特征,发展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地域性品牌,做大做强杂粮杂豆产业。
二、扶持粮食产业主体发展
(四)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2018年,充分利用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源,激发新动能,支持组建粮食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培育一批领军型粮食加工企业,支持企业以 “公司+农户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 ”“公司+联合体 ”等形式发展产业化经营。发挥通榆牧原、吉运集团、海燕粮贸等龙头企业产业链条作用,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支持鹤乡米业、单氏米业、大段河米业、德源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纳入“中国好粮油 ”行动计划,在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造、产品质量追溯、销售渠道建设、品牌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提升企业示范带动能力。(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等负责)
(五)鼓励多元主体协同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整合区域资源,鼓励发展通榆小米产业联盟、杂粮杂豆产业联盟等组织。引导企业依托产业联盟共同制订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研发技术、扩大融资等,合力经营,优势互补,增加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粮食产业资源优化配置。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树立 “大粮食 ”“大产业 ”“大市场 ”“大流通 ”理念,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产购储加销 ”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粮食集团;以标准为基础,以品牌建设为支撑,实施“产业联盟+”和“粮食品牌+”战略,挖掘粮食文化元素,联合打造粮食品牌;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利用通榆县适宜储粮的气候条件和丰富的粮源优势,为销区开展异地代储服务,发展粮食仓储服务业。(县粮食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局等负责)
三、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六)鼓励发展全产业链。引导粮食企业积极参与我县小米、玉米生产功能区以及杂粮杂豆生产保护区建设,发展“产购储加销 ”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合同关系,通过定向投入、专项服务、良种培育、订单收购、代储加工等方式,建设加工原料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到销区建立营销网络,在县外建立直营店和大型商超专柜,稳定粮食销售渠道,保证粮源有基地、加工有规模、产品有销路。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供需信息发布力度,引导粮食产销平衡。(县粮食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局等负责)
(七)发展粮食循环经济。鼓励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增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支持重点粮食加工企业申报国家绿色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园区。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开展工业“三废 ”综合利用,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积极支持县域内开展“仓顶阳光工程 ”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县域内因地制宜发展稻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展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经济局、县农业局等负责)
(八)创新发展业态。构建线上线下互动、县内县外互联、直营分销互补的通榆粮食销售体系。探索 “互联网+通榆粮食 ”营销模式,利用吉林大米网、吉林大米天猫旗舰店等线上资源,开展网上信息查询、线上销售、网络结算业务。全面推广“线上注册发展会员,线下体验配送小米 ”的“O2O ”营销模式。积极推进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其线下资源,布局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融合的新零售,加快通榆粮油产品在全国落地。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负责)
(九)打造通榆粮食品牌。加强顶层设计,通过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创建、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通榆县域内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 ”粮食产品。围绕创建优质小米示范县目标,以通榆单氏米业的“碱不落”牌小米、鹤乡米业的“开荒队”牌小米、大段河米业的“大段河”牌小米、德源鑫的“满榆”牌小米等县内知名品牌小米为依托,共同打造“通榆小米”品牌,优化通榆小米产品结构。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抓好食用玉米、杂粮杂豆以及花生等特色作物生产。适应养殖业发展新趋势,发展安全环保饲料产品。(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经济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等负责)
(十)发展主食产业化。支持企业推进米、面、玉米及杂粮主食制品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 ”“作坊置换+联合发展 ”等新模式。挖掘和弘扬特色主食文化,发展各种面制和玉米主食产品,鼓励开发多种规格和风味的特色杂粮主食。丰富花色品种,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满足多元化膳食需求。加强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鼓励和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逐渐培育出一批具有通榆地域独特魅力的粮油名优特品种和蕴涵吉林文化元素的方便化、营养化、专用化食品。(县粮食局、县经济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局等负责)
四、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一)全面提升仓储物流服务水平。通过参股、控股、融资等多种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开发农业金融与服务,扩展粮食仓储业服务范围。多渠道开发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整合仓储设施资源,充分利用中粮、海燕粮贸、向海生态拥有铁路专用线,并集中连片的优势,努力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 “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推动粮食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原粮物流 “四散化 ”(散储、散运、散装、散卸)、集装化、标准化,推动成品粮物流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带动和提升粮食物流上下游设施设备及包装标准化水平。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 ”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增强市场化收储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减少粮食损失损耗,促进粮食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专业化水平提升。(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局等负责)
(十二)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依托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从源头上充分发挥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公益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安全风险监测、品质测报、库存粮油质量安全、销售出库等检验。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县粮食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农业局等负责)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优质粮食工程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位于粮食铁路枢纽节点的大型粮食企业建设集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物流产业园。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粮食局、县农业局等负责)
(十四)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引导县内各金融机构为我县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我县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将龙头加工企业纳入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范围。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支持企业使用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融资模式。鼓励县内各金融机构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内部监管、第三方监管存货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 ”、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银监会、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发行等负责)
(十五)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前提下,认真落实粮食初加工用地政策,用地优先安排在园区,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粮食初加工发展。以粮食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集约用地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粮食加工企业。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土地。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粮食局等负责)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了我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成立了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并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各乡镇(场),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等负责)
附件: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黄秀芬 通榆县副县长
副组长: 李英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国军 县粮食局局长
成 员: 李志远 县农业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黄继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卢成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鹏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玉敏 县经济局局长
王 建 县林业局局长
张绍斌 县畜牧局局长
李志凌 县商务局局长
范荣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 庆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孙智伟 县国税局局长
王 坚 县地税局局长
赵志友 县金融办主任
姜秀伟 县人民银行行长
吴亚民 县银监会主任、
朱玉全 县农发行行长
江振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柏峰 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志军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 丽 开通镇党委书记
周福祥 瞻榆镇党委书记
许明祥 边昭镇党委书记
付多喜 鸿兴镇党委书记
曹立波 兴隆山镇党委书记
薄尔金 双岗镇党委书记
杨绍安 向海乡党委书记
徐英伟 乌兰花镇党委书记
杨 勇 八面乡党委书记
张大林 什花道乡党委书记
李雪松 苏公坨乡党委书记
龙智华 新华镇党委书记
单学义 新发乡党委书记
夏艳彬 团结乡党委书记
张恩华 新兴乡党委书记
刘国华 包拉温都乡党委书记
魏艳军 向海林场党委书记、场长
王利伍 双岗鹿场党委书记、场长
林 壮 新华牛场党委书记、场长
房成铖 同发畜牧场党委书记、场长
霍金国 良井子畜牧场党委书记、场长
刘春明 三家子牛场党委书记、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