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通榆县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通榆经济振兴发展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切实增强全县人民出行安全感,按照《白城市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榆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打击突出违法、严管重点车辆、整治风险路段、治理城市拥堵和加强农村交通管理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向各类交通违法宣战,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防范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铭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英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国军兼任,副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宇波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从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对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最严措施、最重处罚,形成不敢违法、自觉尊法守法的新风尚。
1.严查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强制报废和吊销驾驶证。
(1)加大对“三超一疲劳”打击力度。对超速违法行为要加密测速点,完善国省干线每20公里一处固定测速设备,发挥流动测速点作用,遏制超速违法行为。对超员违法行为要依托执法站、执勤点抽查严控,利用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锁定证据、落地查处。对超载违法行为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要利用行车记录仪固定违法证据,加大非现场查处力度。
(2)加大对“三驾”打击力度。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在坚持常态打击和集中整治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涉及公职人员的一律抄报纪委监察部门,涉及企事业单位一律抄报行业主管部门,对达到危险驾驶罪标准的一律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3)加大对假牌套牌和无证驾驶打击力度。对假牌套牌违法行为要利用缉查布控系统严密查控,对假套牌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并倒查假牌来源,处罚量同比上升30%。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4)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和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集中整治重点路段,推广应用自动抓拍系统。对闯红灯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理。
(5)加大对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打击力度。发现拼装报废车辆一律依法查扣,并送相关部门拆解,对本地厂家有非法改装拼装行为的,一律依法清理问责。
2.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近几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不下,是压降交通死亡事故的重中之重。要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加强道路工程改造和执法管理。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依法进行查扣,对违法行为人达到拘留标准的一律依法执行拘留,对超标电动车一律依法追溯销售和经营环节,依法治理。对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劝导。对行人闯信号、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3.强化货车违法行为整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依托全县联合执法点,采取定点查控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夯实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统一行动,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超速、违规占道通行、强超强会、乱停车等违法行为。
4.强化科技应用。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交通科技专项经费投入,重点加强风险路段和堵点乱点的视频监控及违法抓拍设备建设,力争达到县级以上公路平均每20公里一处,乡道平均每50公里一处的省级标准。要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建设,全县不少于10处,非现场处罚率提高到70%以上。
(二)全面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源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1.严格重点车辆管理。精准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对全县客运企业班车,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旅游运输企业包车摸底排查,建立风险和隐患台账,落实治理措施。对“两客一危一校一货”等重点车辆的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报废等环节开展集中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未经许可及违规车辆的企业,违法拼装改装车辆的企业,降低机动车检验标准的检验机构,严格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对给违规车辆办理登记、发放牌证的,严格倒查问责,一律依法撤销车辆登记手续。
2.严格重点驾驶人管理。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要从培训、考试、资格审验等环节严格管理。督促重点驾驶人及时办理驾驶证业务,换证率、审验率要达到99%以上,对逾期未办理的重点驾驶人,依法停办其他车驾管业务。
3.严格重点运输企业管理。要监督运输企业及时检验、报废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对存在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营运车辆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的企业,限制业务许可发放,限制办理车驾管业务。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活动,排查企业交通安全隐患。对运输企业实行分级评价机制,引导社会选择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使用“黑校车”的学校进行通报,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出台校车管理规定,提高校车配置率,从根本上解决“黑校车”泛滥的问题。
(三)强力推进风险路段治理。以风险路段“清零”攻坚为着力点,推动道路安全防护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强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全面提升道路安全水平,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消除存量、不添新量。
1.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排查出的死亡事故多发点段,2018年8月底前要按照安全标准,制定整改方案,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2.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改造。对于国省干线及其他等级公路
与城市道路相连的或穿越城镇建成区的路段,参照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和安防、照明等规范标准进行管理,对国省干线和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外环路相连、流量较大的要进行信号控制,合理分配路权,消除风险隐患。
3.建立道路安全审查机制。县政府将组织交通运输、住建、发改、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道路安全性联合审查机制,组建专家人才库,聘请设计院、高等院校、第三方交通工程专业机构,全面开展道路安全性审查,在道路工程设计中充分体现安全性标准,凡是道路安全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四)积极破解城市拥堵难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城区交通规划和建设,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和路网通行效率,规范停车管理,整治城市交通堵点乱点,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1.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按照国家四部门下发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城市道路规划,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力争三年内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打通中心城区全部断头路,提升街巷微循环系统。主次干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量较大的支路,全部建设或施划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连续性。
2.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和站点密度,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
3.整治交通堵点乱点。全面摸排城市交通堵点、乱点,聘请专业机构分析论证,逐一研究治理方案,综合采取工程改造、组织优化、秩序管理等手段,年底前整改完毕。要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要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规范和减少路内随意停车行为。
4.完善停车管理和行人过街设施。加强停车需求供给,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加强行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规划和建设,补充人行横道标线,满足行人过街需求。
(五)全面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道路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亡人事故多发易发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1.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农村交通安全委员会,确保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县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保证2名专职人员,并配备4名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要配备1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行政村要由村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治保主任任劝导站站长,并配备1至3名劝导员,劝导员每人每月补贴性工资不低于600元。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坚持县长、乡(镇)长、公安派出所长、交警队长、公路养护段长、农机站长、村委会主任、劝导站长“八长共治”,明确包片、包路、包车辆、包驾驶人员、保安全的“四包一保”责任清单。强化“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监、交通、公安、农机等相关部门全面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道路隐患排查,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适时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在国、省、县道进入乡镇行政村路口和农贸集市出入口及多条乡村路交汇路口等关键节点,要经常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劝导活动,每周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逢节假日出行高峰,恶劣天气,客运班线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段,集市贸易、文体、庙会、红白喜事等大型活动做到“必劝”,并有劝导记录。
4.彻查清理农村非法车辆。由县交安委牵头,成立清理非法车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监、交通、公安、教育、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挤压农村非法车辆生存的空间。9月底前,全部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农业机械专用(含无牌无证车)车辆、驾驶人的底数,建立台帐。对摩托车、低速车、三轮车等无牌无证车辆,农机、公安、保险、税务等部门要提供倾斜政策,对具有车辆合格证、发票等合法手续的,可办理注册登记,11月底前全部完成;针对文化水平较低的考生,要出台考取驾驶证的过渡性政策,制定相适应的考试方式,取得合法的驾驶资质,通过“先规范、后管理”逐步减少直至杜绝农村非法车辆上路行驶问题。
5.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突出重点村屯、重点路段、重点路线和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幸福小康路”“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的建设,努力打造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最后一公里”,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县各级政府和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把交通安全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县政府成立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场要按照县政府模式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迅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二)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协同共治。要尽快调整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充分履职尽责。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聚焦风险防控,着力构建联动融合、责任共担、风险共治、安全共享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营造宣传氛围,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新风尚。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必须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引导。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和全社会力量,营造严管、严治、严罚的舆论声势,倡导遵章守法新风尚,积极打造“生命安全”命运共同体。一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在媒体上发声,大整治期间,要在广播电视的黄金时段、重要栏目发表动员讲话,号召全社会提升对大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畅通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争取群众的广泛理解支持。二是借助媒体力量为大整治提供正能量。组织相关媒体对大整治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时空的宣传引导。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对交通违法的强大震慑和警示。大整治期间,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驾驶人、一批违法营运车辆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一批被追究刑事和治安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增强文明交通、自觉守法的社会约束力。同时,要把大整治的宣传触角向社区、农村、校园、家庭、企业等社会领域延伸,开展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使“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
(四)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确保大整治活动健康发展。大整治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注意防止乱罚款、乱收费、乱扣车等乱作为行为,防止出现执法偏差。同时,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抓”“三早”部署要求,推进“只跑一次”服务工作的深入落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五)强化督导检查,兑现考核奖惩。交通安全委员会要针对任务目标,制定考核评比方案,对整治活动进行全程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坚持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核。对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任务不落实、风险防控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