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通榆县2018年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扩大
大豆种植面积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8〕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4月28日全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视频会议精神,特制定我县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布局、政策扶持、提升效益,优化种植结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增加有效供给,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种植要求
一是大豆种植地块必须是农户土地经营权证书面积或有承包合同的集体机动地面积。二是播种密度为20万株/公顷以上,播种期不能超过5月末。三是大豆种植地块应具备井灌条件。四是公顷产量应不低于2500斤。
三、统筹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种植要求的大豆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符合种植要求的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
(三)补贴依据。大豆生产者符合补贴范围的当年实际大豆种植面积(依据各乡镇场当年调查核实统计上报的大豆实际种植面积)。
(四)补贴标准。我县2018年对大豆每亩的补贴标准为200元。
(五)补贴流程。乡镇场准确统计核实本区域大豆种植面积,汇总后上报至农业局,农业局汇总全县大豆种植面积报主管县长,由主管县长审批签字后到县财政局,财政局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专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发放,乡镇农经部门负责将本乡镇大豆生产者统计核实的明细表上报到本乡镇财政所,作为发放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农业、财政、发改、粮食、气象等部门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场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工作组织推动。县农业局负责扩大大豆面积任务分解、技术培训指导,协助乡(镇)场调剂大豆种子,推广优质高产模式化栽培技术等,严格农资市场监管,做好后期跟进安排。县发改局要制定完善支持加工企业收购大豆政策措施。县财政局要做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县气象局要做好春耕期间气象信息服务。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展开行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将政策信息迅速宣传到千家万户。农业局和乡(镇)干部要立即深入村屯,向农民讲解政策,让农民充分理解政策导向,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引导农民主动种植大豆。要重点发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利用土地流转和订单形式发展集中连片大豆种植,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参与大豆种植。
(四)做好物资调配。县农业、供销联社等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农资市场动态,及时做好大豆种子、化肥、农药物资调配和供应。要强化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和借机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做好服务指导。县农业、气象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和墒情变化,科学指导农民准确把握农时,确保把大豆种在适播期内。要采取电视授课、电话答疑、田间学校等形式,加强大豆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应用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提高大豆种植水平。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春耕生产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帮助解决重茬、迎茬大豆病害和玉米改种大豆除草剂药害等实际问题,确保在生产技术环节不出问题。
(六)完善收购政策。粮食局负责协调粮食收购企业,对2018年秋季大豆收购实行应收尽收,确保农民不出现卖豆难问题。要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给种植大豆的农民吃上定心丸。
(七)做好监督检查。县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严格工作流程、严格措施保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通榆县推进调整种植结构扩大大豆种植面积领导小组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榆县推进调整种植结构
扩大大豆种植面积领导小组
组 长:李长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志远 县农业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黄继伟 县发改局局长
丁国军 县粮食局局长
王庆生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场)分管农业副乡镇(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