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9-1533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9-1533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

  《通榆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平安乡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按照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关于大力推进全省“一村一辅警”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部、中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一村一辅警”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白城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行每个行政村(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辅警,并由其兼任村治保主任(即“一村一辅警”),为加快我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筑牢农村治安防控基础,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新模式,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创建全省最安全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规范农村辅警的招录、管理、使用和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辅警工作效能,不断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实现“人员到位、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顺畅、机制健全、工作高效”的目标,全面推进全县“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县政府成立“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徐铭宇任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农牧场一把手任副组长,公安局政治处、指挥中心、户政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等部门,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相关科室,各行政村、分场、农村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刘学兼任。办公室分设综合组、指导组、保障组和宣传组,具体负责“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综合组负责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开展文字综合和总结工作;指导组负责深入基层蹲点指导,协助各乡镇选拔招聘辅警和开展政审,确保招录一批有文化、身体好、素质高、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的辅警;保障组负责“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中服装标志、办公设施、警用装备的配备;宣传组负责对“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场也要参照县政府的做法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门领导机构,全力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四、重点任务

  各乡镇场要坚持边开展、边总结、边提升,以农村辅警招录、培训、运行、管理和保障为重点,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

  (一)招录补充人员。按照“人员本地化”要求,各乡镇场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前已脱贫人口可以参加选举,被清除的贫困人口不可参加选举)实际情况,通过基层组织推荐、选举,县公安局政审把关的形式,全面开展辅警招录补充工作,按“一村一辅警”(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要求全部配备到位。

  (二)抓好业务培训。县公安局按照“培训实战化”要求,采取理论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农村辅警开展全面培训,重点培训信息采集、情报收集、村屯防范、矛盾化解、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农村辅警队伍的政策意识、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有效服务现实斗争。

  (三)完善运行模式。县公安局按照“运行多元化”要求,积极探索实行相邻村辅警搭档制和片区联勤制等多种警务运行模式,明确辅警履行好情报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治安巡防员、法制宣传员、重点管控员、现场保护员、交通疏导员“八大员”职责,实现警务前移、防控到村,进一步夯实农村警务工作基础。

  (四)规范管理考核。县公安局按照“管理规范化”要求,强化辅警管理“五个统一”,即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队伍的组织形式、职责范围、管理制度、业务工作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定考评细则,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和招录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健全保障机制。县财政部门要提供经费保障,由县公安局牵头,按照“保障标准化”要求,在村委会建立警务室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辅警提供工作场所和基本办公条件。明确辅警装备配备标准,为辅警统一发放服装,配备警械、防护、交通、通讯等装备。

  五、方法步骤

  “一村一辅警”(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工程建设工作从2019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为期3个月,具体分为5个阶段:

  (一)全面调查摸底。3月15日前,各乡镇场深入开展农村辅警选拔工作专题摸底调研活动,对本辖区符合选拔辅警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步辅警推荐、选举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情况。

  (二)招录补充人员。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和指导精神,“政府出资聘用、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由基层组织推荐、选举,县公安局政审把关,以建制村为单位(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每个行政村(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配备一名驻村辅警。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人员本地化”要求,各基层组织招聘在本村(含农牧场分场和乡镇社区居委会)实际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前已脱贫人口可以参加选举,被清除的贫困人口不可参加选举),对本村的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党员、退伍军人、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优先;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的公民。在4月15日前完成农村辅警人员的招录补充工作,为辅警驻村工作提供先决条件。

  (三)完善经费保障。按照省政府要求应足额保障驻村辅警经费(含人员工资、服装经费、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驻村辅警经费从光伏收益中支出,由县扶贫办直接拨付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直接用于驻村辅警建设。辅警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抵顶。驻村警务室一般设在村民委员会办公服务场所,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必要的安防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以及必要的警械、防护、交通等装备。此项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四)组织业务培训。人员招录完毕后,县公安局要按照“培训实战化”要求,在5月15日前,对农村辅警开展全面培训。培训采取理论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信息采集、情报收集、村屯防范、矛盾化解、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农村辅警队伍的政策意识、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有效服务现实斗争。

  (五)建立工作制度。县公安局要建立健全农村辅警工作制度,5月底前,全面出台农村辅警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制度,实现辅警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县公安局要设立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属地派出所具体负责驻村辅警的管理、使用、教育、考核。村“两委”要全力支持驻村辅警开展工作,并对驻村辅警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2.依据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对驻村辅警实行岗位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3.对驻村辅警开展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作为聘用、奖惩、培训、薪酬分配的依据和参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日常考核不合格的要开展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驻村辅警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辅警编号。

  5.根据工作需要,驻村辅警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6.建立健全相配套评先评优、考核奖励、依法维权、劳动保障、走访慰问等制度。

  7.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驻村辅警的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

  (六)辅警启动上岗。五月底前,全县辅警启动上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摆上重要日程。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是补齐我县农村治安防控短板的现实需要。各乡镇场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一村一辅警”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脱不落实,努力实现工作新突破。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涉及“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程上升为党委政府工程,牵头推动组织实施。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法委、财政、人社、农委、扶贫办和民政等部门支持,解决辅警招录补充、待遇保障等关键问题,推进“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尽早取得实效。公安内部要强化警种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此项工作。各部门要通过建立例会通报制度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此项工作以公安牵头,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牢。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列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突出主要环节和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正排时序,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落实。县政府督察室将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开展实地跟踪督导;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的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确保“一村一辅警”工程建设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