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9年通榆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9〕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
《2019年通榆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通榆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吉林省2019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县今年气候预测意见,以进一步增强和加快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和气象现代化科技支撑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和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能力和作业效益为目标,特制定2019年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一、完善作业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一)提高地面作业站标准化率。近几年在县政府和有关乡、镇(场)的共同努力下,8个标准化作业站通过省气象局、地方政府验收,标准化作业站率先实现人影作业站、区域自动气象站、乡村气象工作站为一体的多功能工作站,通过甚高频和无线监控实现远程监控。2019年根据各乡、镇(场)对人影标准化作业建设的要求,将继续深入开展人影标准化作业站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县人影建设标准化水平。
(二)全面增强和提升人影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各人影作业站要精心组织,以实现作业指挥科学化、作业装备现代化、作业服务高效化为目标,建立人影作业条件监测、预报和效果评估等新型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通榆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作业指挥系统和各地人工影响天气网络和监控系统的建设,全力配合东北区域人影空域协调,增强地面联合作业和空地立体作业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实施人影弹药物联网项目建设,完成东北区域人影工程项目验收,全面提升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和监测评估
(一)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及防雹作业。加强旱情和作业条件动态监测,全力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对粮食生产、林业、牧业、设施农业等的不利影响。
(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的人影保障服务。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坚决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气象保障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力度。
(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和效益评估工作。区域自动气象站是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工作的重要观测站网设施,且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中国气象局发展规划和人影作业效果评估的需求,2019年全县需更新改造6要素区域自动站2个,需政府积极安排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域自动气象站的更新改造任务。按照要求,继续开展空中云水资源监测和作业效果评估业务,开展不同天气类型的作业效果评估业务,年底前形成作业效果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作业安全
(一)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健全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公安、安监和军队等单位共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年内开展联合一次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二)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严格作业装备维护维修,装备年检合格率达100%,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作业期前公告制度,作业空域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弹药购置、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各级政府在为作业站配发存储弹药的防爆箱的基础上,推进装备物联网监控。
(三)加强基层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资质审核。采取集中办班的形式,在4月份前完成生气象局举办的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上岗证年检,作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完成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检修标校维护工作。加强作业安全、弹药存储运输、作业装备维护、作业空域申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健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四、作业时间和作业量
2019年全县人影作业时间为:人工增雨(雪)为全年开展工作,防雹期为5月末至9月末。各地根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除常规作业外,重点做好农作物需水季节、干旱发生期和冰雹多发期的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候变化和应急需要适时调整作业部署。
预计2019年全县人工增雨(雪)作业50次,火箭用弹量约300枚。
五、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乡镇(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二)着力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进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组织体系,落实县、乡镇(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编制,加强对基层作业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制定稳定基层作业队伍的保障措施,推进基层作业队伍与气象信息员队伍、信息服务站融合发展。年底前实现县、乡镇(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全覆盖,实现作业人员购买特种行业人身意外保险率达100%。
(三)完善投入机制和规范人影专项资金管理。气象部门和人影机构应会同发改部门,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的相关项目建设,落实年度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积极争取省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按照上级要求,要将人影年度维持经费、作业经费和作业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各作业点政府要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对变更人员进行调整,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把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确保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切实为全县防灾减灾、农业丰产丰收、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