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9-15361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公路;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9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19-15361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公路;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9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9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公路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9〕32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公路

  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通榆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2020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交通条件,加快百姓脱贫致富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十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先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使农村公路成为助力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民生路,成为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民心路。

  二、总体目标

  我县按照“夯实基础、强化重点、突破瓶颈、补齐短板、完善路网、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通畅工程。

  经过两年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至2020年底前我县公路建设将达到四个100%:

  (一)县道改造工程--到2020年底,将现规划内的100%的县级公路改造成“路况良好、附属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

  (二)乡道畅通工程--到2020年底,将现规划内的63条乡级公路的断头路100%贯通,并达到“路况良好的四级及以上公路”。

  (三)村道畅通工程--到2020年底,在确保完成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及其重点屯100%通硬化路”指标基础上,重点解决非贫困村自然屯通达硬化路问题,使全县20户以上的自然屯硬化路通达率100%。

  解决部分行政村与较大自然屯、自然屯之间的互联互通,同时打造了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

  (四)乡村公路“畅返不畅”工程--到2020年底,通过实施大、中修“白改黑”等养护大中修工程,使农村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80以上,优、良、中等路的比例达到100%,消灭差等路,使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明显改善。

  三、具体任务。

  2019年县级公路改造103.8公里;乡村公路建设里程388.31公里(新建乡村公路140.99 公里,畅返不畅数据库内94.5公里,畅返不畅数据库外151.92公里)

  2019年对省道S519通向公路按照三级公路进行养护大修建设。

  2019年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省道S212与平齐铁路(瞻榆南道口)的平改立工作。

  2020年县级公路路改造54.5公里;乡村公路建设里程335.43公里(新建乡村公路196.08公里,畅返不畅139.35公里)。

  在此基础上,根据整合资金额度,适时增加通村道路里程,增加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公安、自然资源、环保、水利、扶贫办等县直部门,公路沿线各线杆权属单位、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国营农牧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畅通工程的项目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督导督察、指导和考核等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配强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明确项目法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县乡村公路主体责任及管理权限,决定组建设立2019年-2020年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法人。

  1.县道畅通工程、使用县扶贫整合资金(项目库内)的新建乡村公路和乡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通榆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通榆县鹤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实施项目管理。

  2.由乡镇及县直部门投资的通村道路、村组道路工程:项目出资人为乡镇政府,同时结合项目规模和内容组建符合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业主的管理人员资格及管理能力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项目管理。

  (三)资金落实和监管。县级政府是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除部、省补助以外的配套资金和前期工作费用、监理费用、杆线迁移、征地拆迁资金等费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资金管理和使用。

  县财政及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部省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统一设计标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低于22cm,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低于7cm,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0cm,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低于5cm,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水泥面层厚度不低于20cm、基层厚度不低于18cm。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受限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急弯、视距不良路段可适当减少间距,并采取加铺转角等技术措施,错车道结构形式应与老路结构形式相同。“畅返不畅”整治工程按交通部颁布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和排水设施等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简称“四同时”)。

  (五)规范工程实施。畅通工程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

  (六)强化技术指导。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南》中的标准,根据不同公路的功能定位,明确差异化技术要求,大力推广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建设质量。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七)加强质量监管。交通运输局要成立质量监督组对全县农村公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鉴定工作。交通主管部门既要对项目前置审批、控制准入的监管,更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招标投标、设计审查、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和督察,重点整治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以及试验数据和变更设计造假、层层转包和非法分包、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监督”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各乡镇应聘请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医生、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参与义务监督。

  (八)明确部门责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工程项目的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和扶贫办负责统筹调度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匹配和审批工作,负责及时完成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加快用地预审、土地调规等事项的审批或上报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加快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自然保护区调整的综合协调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路域环境治安秩序保障,严厉打击无理索赔、非法阻工和强买强卖等黑恶行为,重点整治路域施工环境;供电、供水、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负责及时完成建设项目沿线的杆线、管网搬迁任务。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支持工作,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土地林地调剂和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能降则降、能优则优、能放则放、能快则快”的原则,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方式,不断优化各自事项办理手续和流程,切实提升行政办事效率,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九)加强制度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行工程履约保证金制度。实行缺陷责任期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一年,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中标合同价的3%。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精神和要求,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

  (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县交通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参建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列入“黑名单”,给予限期不准参加招标投标、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处罚,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五、竣(交)工验收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为一次进行,以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打捆验收;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按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可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和奖惩

  县政府督察室会同各指挥部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督导督察,实行每月督查通报,严格督察问效。

  (一)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民生工程,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严格实施考核。

  (二)县政府督察室会同县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察通报,严格督察问效。

  (三)严格兑现奖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年度不评先进、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予以处理。

  (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年终考核结果运用到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体系之中。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通榆县2019-2020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

  

  通榆县2019年-2020年农村道路

  畅通工程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2019年-2020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特成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谢复强 (县政府副县长)

 李长仁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军 扶贫办主任

 孙长岭 县审计局局长

 秦立恒 县公安局政委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力 县环保局局长

 刘宝辉 县水利局局长

 齐  江 县住建局局长

 纪如刚 县电视台台长

 冯艳秋 县农电公司经理

 宋绍刚 县移动公司经理

 郭  峰 县联通公司经理

 肖向东 吉视传媒经理

 邢宏博 县电信公司

 周福祥 开通镇党委书记

 许明祥 边昭镇党委书记

 李国祥 鸿兴镇党委书记

 薄尔金 双岗镇党委书记

        新华镇党委书记

 王长文 瞻榆镇党委书记

 徐英伟 乌兰花镇党委书记

 曹立波 兴隆山镇党委书记

 夏艳彬 团结乡党委书记

 单学义 新发乡党委书记

 张恩华 新兴乡党委书记

 李雪松 苏公坨乡党委书记

 张大林 什花道乡党委书记

 杨  勇 八面乡党委书记

 杨绍安 向海蒙古族乡党委书记

 刘国华 包拉温都蒙古族乡党委书记

 霍金国 良井子牧党委书记

 房成铖 同发畜牧场党委书记

 林  壮 新华种牛繁育场党委书记

 刘春明 三家子种牛繁育党委书记

  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规划、方案、工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落实工作责任。

  3.定期研究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4.加强对各部门、村组、业主、农户在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中的关系协调。

  5.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督促业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6.加强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

  7.加强对县属相关部门的领导,强化部门责任,整合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

  通榆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郭赢(兼)

  副主任:任玉芳、吴艳华、霍庆峰、胥劲国、沙铎

  成  员: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