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榆县开展违法违规
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
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通榆县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
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民政部等12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省民政厅等11部委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殡葬管理工作,计划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为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基本掌握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不断巩固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加强源头管控,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
(三)对2018年开展的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各类公墓设施内建造超过规定标准墓位及其附属构筑物,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殡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牟利,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殡葬领域其他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9年5月初)。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适合本乡镇、街道的专项摸排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摸排工作。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2019年5月)。
各乡镇、街道要对各类违建墓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在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排查结果主要领导同志要签字确认,问题突出的要由分管县领导同志审核签字后上报。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要逐一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对未完成的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说明,明确措施及完成时限。各乡镇、街道要将此次专项摸排及“回头看”情况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县民政局。
(三)开展调研(2019年6月份)。
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摸排和专项整治“回头看”情况进行随机调研。对专项摸排和专项整治“回头看”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影响摸排结果的,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反馈,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摸排和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摸排和整治“回头看”结果真实可靠。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摸排和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摸排工作。要成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多措并举,摸清真实情况。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民政局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专项摸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整治“回头看”等工作。统战部门要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发展和改革局要负责检查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协同摸排违法占用耕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摸排毁坏林地违规建设“住宅式”墓地,毁坏草原违规建坟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摸排工作。生态环境局要协同相关部门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农业农村局要协助相关部门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文广旅局要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规建墓情况、摸排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墓情况。市场监管局要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情况。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摸排效果。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摸底工作做实做细,要通过严格自查、交叉互检、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无死角的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加以区分登记,为下一步分类整治奠定基础。对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特别是2018年专项整治后仍新建的,要责令公墓单位立即予以拆除;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不主动宣传,统一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发生,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活动期间,通榆县成立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举报投诉电话为0436-4227808,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专项摸排总结及附表要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附件:1.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摸排情况统计表
2.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3.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