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20-14136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20-14136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

  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各相关部门:

  《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

  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妥善处置好我县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0〕4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理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林函护字[2020]50号)及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厅和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妥善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林联发[2020]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9月30日前,将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关停到位;与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之间的补偿协议签订完毕,明确补偿标准、金额、时间;禁食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全部处置到位。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为依据,确保处置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

  (二)属地管理原则。通榆县政府是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和人工养殖野生动物补偿及处置工作。

  (三)分工负责原则。通榆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补偿及处置工作。

  (四)科学处置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处置方式,防止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等次生问题发生。

  (五)维护稳定原则。高度重视因处置禁食野生动物而引发的信访问题,做好养殖户的安抚和稳控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补偿政策

  (一)补偿范围。对纳入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范围并且持有合法有效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人工繁育主体及2020年2月24日前向通榆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工繁育主体进行合理补偿,对2020年2月24日前无证养殖及已经依法取缔的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主体不纳入补偿范围。

  (二)补偿物种。纳入吉林省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范围的物种主要有鸿雁、狍、东北兔。

  (三)补偿主体。实行属地管理,由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所在地通榆县政府进行补偿。

  (四)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厅和畜牧业管理局《妥善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联发[2020]25号)要求,由通榆县政府自行确定补偿标准。

  (五)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由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所在地通榆县政府财政部门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实底数(2020年9月20日前)。对纳入补偿范围禁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及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件等情况重新进行现场核查,建立台账,登记造册。

  (二)落实补偿(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补偿和处置方案制定、补偿标准确定、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妥善处置(2020年9月30日前)。通榆县政府对辖区内补偿到位后的禁食野生动物进行处置完毕。通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处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工作。

  五、处置方法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理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林函护字[2020]50号)进行科学处置。

  (一)放归自然:对放生地生态环境无影响、生态安全无危害,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本地野生动物物种,根据物种习性、生境容量选择适宜放生地,经科学评估后,可采取科学放归。

  (二)转作他用(药用、科研实验):主要针对转为药用、科研实验、观赏展示等非食用性合法用途。

  (三)无害化处理:对确不能采取上述两种处置措施的在养以及死亡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为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对禁食野生动物呼声高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各部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实质,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补偿和处置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任务重,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榆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核查组、补偿组、处置组、转业转产指导组、维稳组等相关工作组,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

  (三)强化属地责任。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属地责任,深入细致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尽可能把退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把处置时限。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补偿处置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认真细致、扎实稳妥做好人工繁育主体审核确认、补偿标准制定、补偿金额确定、补偿协议签订、补偿费发放以及野生动物处置等工作。

  (五)扶持转产转型。要大力支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主体转业转产转型,积极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根据养殖户的具体情况精准施策,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现有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范围予以支持。

  (六)维护社会稳定。资金补偿和动物处置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补偿处置品种、数量、补偿金额要进行公示,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严防出现虚报、漏报、乱报、吃拿卡要、冒领补偿资金等现象发生。要统筹协调网信、信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强化部门维稳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进一步压实维稳责任。

 

附件: 1.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0〕42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妥善处理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林函护字[2020]50号)

       4.《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厅和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妥善做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林联发[2020]25号)

    

附件1

  通榆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

  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特成立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为加强对我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特成立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忠安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成  员:江振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立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邓  庆 县卫健局局长

          王  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立忠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军 县扶贫办主任

          陈鹏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  龙 县公安局政委

          李大华 县信访局局长

          周大俊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由江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一)核查组: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负责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品种、数量核查及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工作。

  (二)补偿组:由财政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发改局配合。负责保障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资金和处置工作经费。

  (三)处置组: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配合。负责禁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转业转产扶持组:由发改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人社局、金融办配合。负责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在项目立项环节特事特办,引导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对转型发展产业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五)维稳组:由信访局牵头,公安局配合。负责做好县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处置的相关信访工作,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