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榆县2019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
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20〕8号
各相关部门:
《通榆县2019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2019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
安置工作方案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吉退役军人电〔2020〕33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度央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接收和安置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接收安置情况
截止2020年6月,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86人。其中,义务兵69人、士官17人。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共7人,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9人。
二、安置原则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根据《关于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情况的请示》(通退役军人发[2020]2号)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央企计划指标4个,县政府提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我县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7名退役士兵自愿选择接收单位,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一)利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央企指标安置4名。
四个央企单位(4个岗位)分别是: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白城分行通榆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县支行。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白城市分公司。
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通榆团结风电厂。
(二)县政府提供事业编制中安置3名。
县政府批准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通榆县团结乡综合服务中心(原通榆县团结乡退役军人服务站)、通榆县鸿兴镇综合服务中心(原通榆县鸿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榆县包拉温都乡综合服务中心(原通榆县包拉温都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安置程序
(一)2020年1月—6月,接收、登记和审查退役士兵档案,确定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人数。
(二)2020年7月—8月,审核并确定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并公示;向县政府汇报接收安置情况;制定《通榆县2019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下发《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榆县2019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退役士兵选择接收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接收单位办理安置工作档案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