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22-03030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22013601307Q/2022-03030 分  类: 重大工作部署;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标      题: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22〕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9日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2〕9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将下列事项列入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具体由各决策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通榆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县残联

第三季度

2

通榆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县生态环境分局

第三季度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经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县司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