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函〔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场,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通榆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考核工作方案
为充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立足通榆实际,切实用足用活国家信贷政策,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工商银行通榆县支行、农业银行通榆县支行、建设银行通榆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通榆县支行、吉林银行通榆支行、通榆农村商业银行、通榆农商村镇银行。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从贷款投放、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税收贡献及其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贷款投放情况(25分):指当年向本地客户投放信贷资金情况,考核本年度本地信贷资金投放额度增长率、贷款量、存贷比。
1.当年贷款投放情况(15分)。当年本地贷款累放额增长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满分15分,满分及以上均按满分计算。或当年本地贷款每投放1000万元得1分,满分15分,满分及以上均按满分计算。
2.存贷比情况(10分)。指截止考核时间节点,以人民银行提供的上年末各银行存贷比为基数,本年本机构存贷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满分10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二)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5分):指支持我县由政府各部门主导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民生事业、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以县发改局等县直部门提供为准)建设,考核各银行对以上领域信贷投放情况。投放金额每1000万元加1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三)支持乡村振兴情况(20分):指支持我县畜牧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考核各银行对以上领域信贷投放情况。投放金额每500万元加1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四)税收贡献情况(20分):从纳税额考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税收贡献,截止考核时间节点缴纳税收排名第1名的得20分,依次递减3分。
(五)其他工作情况(10分):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赋分。
1.主动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有实质性进展并进行贷款投放(3分)。每开展一次活动得0.5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2.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金融政策、风险防范宣传(2分)。每开展一次活动得0.5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3.响应县委县政府倡导,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事务活动(3分)。捐助的款项(物资)金额每5万元得0.5分,满分及以上均按照满分计算。
4.配合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工作任务(2分)。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考核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金融办、财政、银保监、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统计上报。各银行要积极配合县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统一上报县金融办。对于数据虚假报送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机构考核资格。
(三)考核评价。由县金融办牵头组织县政府相关部门、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支持地方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税收贡献及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评结果报县政府审定。
四、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形成考核通报,并抄送考核对象上级机构,年末评选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优秀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二)正向激励。
1.评选优秀单位。根据各银行机构考核排名情况,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选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优秀单位2名。
2.统筹设立新增帐户。县政府各部门(包括国有企业)新开设账户需提前向县金融办报备,由主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统筹研究确定开设银行,将新增对公帐户向年终考核排名前50%的银行依次分配。
3.建立对公帐户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组织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县政府各部门(包括国有企业)在排名末位2家银行已开设的对公账户进行动态调整,按照银行排名由低到高顺序分别拿出余额不少于500万元的2个账户和1个账户向前2家银行按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调整。
五、其他
1.本方案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每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上年度考核方案不再执行。
2.本方案由县金融办负责解释。
附件:1.通榆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表
2.通榆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