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2024年发展辣椒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函〔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通榆县2024年发展辣椒产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2024年发展辣椒产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产业振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采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企业+农户”、“统一育苗、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发展模式,推动辣椒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白城市关于发展庭院辣椒种植的奖补办法及通榆县辣椒产业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继续大力发展辣椒产业,采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企业+农户”、“统一育苗、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的发展模式,以村党支部领办的辣椒合作社与企业签订育苗和回收合同。一是庭院辣椒种植: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引导村民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鼓励发展经济效益更高的庭院辣椒种植,将千家万户的“小庭院”,建成农民增收的“大阵地”。针对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劳动能力等差异,分类进行扶持,力争实现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全覆盖,庭院户均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二是打造辣椒种植示范基地:在52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村中筛选16个适合种植辣椒的村拿出10公顷集中连片耕地打造辣椒种植示范基地,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从乡镇实际出发,选择适宜种植辣椒的村屯,科学制定庭院辣椒种植计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二)坚持合作社引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成立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庭院整合起来,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主动对接市场,提升增值空间。
(三)坚持规范化实施。按照辣椒生产技术规程进行育苗、移栽和田间管理,通过施加生物有机肥改良庭院土壤,避免重茬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组织好适时采收、科学晾晒、人工烘干和储存,有效提高辣椒的产量和品质。
(四)坚持订单种植。辣椒收购加工企业与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签订育苗和回收订单,企业负责供应穴盘苗、技术指导和产品回收,确保辣椒种植与市场销售有效衔接,降低群众种植风险。
(五)坚持典型引路。推广种植辣椒的好经验好做法,算好经济效益账,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支撑、金融扶持、保险兜底等措施,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三、奖补事宜
(一)庭院种植
1.补贴标准
(1)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予以奖补。
(2)农户在自家庭院上发展庭院辣椒,每户庭院种植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重点向“云丘椒”、“千金红”两个干鲜两用辣椒品种倾斜,并且苗木为穴盘苗的每平方米奖补2元,其他奖补1元。种植辣椒农户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2000平方米。
(3)庭院种植辣椒每平方米产生的效益要不低于补贴资金额度方可给予补贴。
2.实施步骤
(1)宣传统计阶段(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各乡镇组织村、社统计农户庭院辣椒种植面积、品种、苗木类型,以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为主体与辣椒加工企业签订育苗(穴盘苗)及回收合同,村级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对各村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乡村两级申报表、公示表、公示照片、订单合同等材料上报至县辣椒专班。
(2)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组织农户适时庭院播种生产,并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保障农户顺利实施庭院种植项目,实现庭院增收目标。
(3)核查验收阶段。各乡镇成立庭院辣椒核查验收小组,对各村庭院辣椒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并将核查辣椒结果在村级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对各村上报验收结果汇总、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乡村两级验收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及正式文件形式的庭院辣椒资金申请一同上报至县辣椒专班。县辣椒专班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抽查组,对各乡镇上报的验收结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入户随机抽查。
(4)补贴发放阶段。由县辣椒专班将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示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后。各乡镇要将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流水上报县财政局和县辣椒专班。
(5)材料归档阶段。各乡镇根据庭院辣椒工作推进程序,及时做好统计、申报、公示、核查验收、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痕迹佐证,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
(二)大田种植
1.补贴标准
(1)辣椒种植示范基地每亩补贴500元。
(2)种植品种为“云丘椒”、“千金红”,苗木为穴盘苗。
2.实施步骤
(1)宣传统计阶段(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统计种植示范基地面积、品种、苗木类型,组织合作社或村集体与辣椒加工企业签订育苗(穴盘苗)及回收合同。乡镇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表、公示照片、订单合同等材料上报至县辣椒专班。
(2)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组织种植主体适时大田播种生产,并对种植主体发展大田辣椒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
(3)核查验收阶段。乡镇辣椒专班成立大田辣椒核查验收小组对各辣椒种植示范基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在乡镇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验收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及正式文件形式的大田辣椒资金申请一同上报至县辣椒专班。县辣椒专班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抽查组,对各乡镇上报的验收结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入户随机抽查。
(4)补贴发放阶段。由县辣椒专班将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汇总结果上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示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后。各乡镇要将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流水上报县财政局和县辣椒专班。
(5)材料归档阶段。各乡镇根据大田辣椒工作推进程序,及时做好统计、申报、公示、核查验收、资金申请、资金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痕迹佐证,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
(三)资金来源
结余种植结构调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我县辣椒产业高效、有序开展,成立以分管副县长、组织部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乡镇需结合本乡镇实际,成立辣椒产业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宣传发展辣椒产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对奖补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效推动政策的贯彻实施。
(三)强化奖补资金管理。要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辣椒种植工作,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对弄虚作假的,将全额收回奖补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通榆县辣椒种植示范基地的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