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2024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通政办函〔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通榆县2024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2024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东北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 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推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深入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增产、节本增效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产业培育并重,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推动保护性耕作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引导实施主体在稳产增产前提下有序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持续增强黑土地保护效果。
二、任务目标
按照“稳步扩面、质量为先”原则,2024 年我县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 170万亩(包括条耕作业面积),计划发放补助资金6460万元(包括条耕作业补助资金)。鼓励基础条件好的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建设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3个,建设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9个,村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5个。努力扩大实施面积,稳步推进县乡村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和实施效果监测点建设,不断提高作业标准和管理水平。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适宜区域全面实施,扩大适宜区域保护性耕作实施规模。以玉米作物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推进大豆、杂粮、杂豆、麦类等其他作物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具体由各乡(镇)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依据《2024年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各乡(镇)场可适当采取条耕作业进行试点,并向乡镇、县农机总站报备。牢牢把握保护性耕作“多覆盖、少动土”的核心技术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力增加秸秆覆盖,减少土壤扰动。
(二)补助方向。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资金总量和我县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补助。(1)根据通榆县实际情况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地块,实行统一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38元。
(2)大豆、杂粮、杂豆、麦类等补助标准,实施免耕播种作业的地块实行单一档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 38元。
(3)实施条带耕种业,在原有保护性耕作补助基础上,实行累加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80元。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高标准应用基地应以秸秆大量覆盖为主。县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 1000 亩,不多于3000亩,乡镇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 200 亩,不多于1500亩,村级应用基地面积不少于 50 亩,不多于750亩,补助标准每亩 150元。其中,县级应用基地要有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开展技术指导,县农机总站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依托基地开展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培训指导、宣传引导等技术指导工作。县级基地技术指导费用不超过 3 万元,乡、村级基地技术指导费用标准按实际支出,但是不允许超过县级指导费用。
3.实施效果监测点补助。建设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的监测补助资金数额由农机主管部门与第三方监测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监测点技术服务合同,由农机部门申请,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
(三)补助对象。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作业服务主体。应用基地补助对象为承担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县乡基地实施主体原则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合作社等,村级基地实施主体原则上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补助方式。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按照相关要求,对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先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由乡镇政府核定后报县农机总站,农机总站汇总后提出资金申请,政府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拨付给乡镇,由乡镇兑付。高标准应用基地技术指导费用和实施效果监测点监测费用由县农机部门与技术支撑单位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确定,材料齐全后由农机总站提出资金兑付申请,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部门向技术支撑单位支付。
(五)查验核实。作业面积查验核实工作,在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根据工作实际,主要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查验核实,必要时也可用人工现场测量方式核验。主要查验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落实任务面积。各乡(镇)场按照《2024年通榆县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抓紧分解任务面积,将作业任务落实到种植户、作业者,确保任务面积落实到位。
(二)组织查验核实。
1.验收主体。保护性的验收主体为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要统一组织对保护性耕作进行全面验收,并对验收后确定的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农机总站要做好统筹调度和技术指导工作。
2.验收时间。保护性耕作验收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7月30日,也可根据作业实际先行验收。
3.验收内容。为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各乡(镇)场验收工作可结合实际采取人工实地查验和远程电子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乡(镇)场验收时要对作业机手的监控平台数据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作业补贴标准的面积要从补贴面积中剔除。要对监测图像不清晰,作业质量有异议、有问题的地块进行实地查验后再确认补贴面积。
4.公示。各乡(镇)场要对验收审核确认的作业面积,以乡、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认真查处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有关问题。
(三)补助资金结算。对保护性耕作作业情况核验结束后,县农机总站根据核验结果向县财政部门提报资金兑付申请,政府同意后县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情况总结。县农机总站、县财政局于11月30 日前将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实施面积及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保护性耕作推进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长仁任组长,县农机总站站长赵长忠、县财政局局长曾宪东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涛、县农机总站副站长郑向欣、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建立起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配套工作经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内部人员配备,强化推进措施。
(二)加强基地建设。要加强对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管理,落实“1+1+2”技术指导方式,及时组织与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对接,为技术指导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县级应用基地鼓励采取免耕播种方式,免耕播种应不少于基地面积的30%,至少安排 2 种以上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模式,在相邻地块设置传统耕作方式对照田,进行试验对比验证。每个基地承担现场演示等活动不少于 2 次。根据通榆县土地实际情况和条件县、乡、村三级基地应大面积推广条带耕作作业,充分发挥基地展示、验证和示范作用。基地要实行动态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要及时调整,做到优中选优。
(三)加强效果监测。保护性耕作效果监测工作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和专家小组进行,开展对比试验、数据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基础研究等工作。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点建设工作,积极协助专家小组做好监测工作,签订监测合同,跟踪督导监测工作开展,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和资金兑付工作。监测点要与县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结合起来,要保持实施效果监测长期稳定。监测点要在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变更要提供说明。要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对秸秆覆盖、土壤肥力、作物长势、粮食产量、田间环境和病虫草害变化等关键数据要与专家小组及时沟通,根据农时季节变化,加强数据调度,掌握工作进展,确保监测工作做实做细。
(四)加强政策联动。坚持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有关政策有效衔接,推动政策同向用力,将更多适宜保护性耕作区域纳入实施范围。鼓励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苗期深松,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稳产丰产效果。
(五)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种媒介,多种渠道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促进技术进村入户,观念深入人心。要与专家小组开展深入合作,积极组织建立技术指导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服务,让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核心要领,促进技术规范应用。使之进一步掌握保护性耕作作用和秸秆覆盖基本要求,督促做好农户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减少秸秆田间焚烧和过度离田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对保护性耕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推广应用先进人物进行宣传表扬。
(六)加强信息公开。要建立查验核实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以多种形式公开补助程序、标准、方式等。要将受益农户、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在当地进行公示,让补助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在补助实施中出现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七)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补助作业地块的核验标准,强化具体监管措施,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要加快推进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工作,保护性耕作监测终端实现实施区域全覆盖,要采用监测数据作为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监管工作效率。要建立专门的档案,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等要留存备查。
附件:1.通榆县2024年保护性耕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通榆县2024 年保护性耕作任务分解表
3.2024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4.2024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
5.2024 年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及实施效果监测点情况一览表
附件1
通榆县2024年保护性耕作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长仁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赵长忠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 党委书记 站长
成 员:龙智华 开通镇党委书记
王利伍 瞻榆镇党委书记
李大华 鸿兴镇党委书记
王 丰 边昭镇党委书记
夏艳彬 兴隆山镇党委书记
薛炳龙 新华镇党委书记
杨 勇 双岗镇党委书记
李 玢 乌兰花镇党委书记
李宝峰 苏公坨乡党委书记
李占双 十花道乡党委书记
王玉峰 八面乡党委书记
段于军 新兴乡党委书记
李 峰 新发乡党委书记
王长文 团结乡党委书记
魏艳军 向海乡党委书记
包广文 包拉温都乡党委书记
庄宏武 三家子种牛繁育场党委书记
林 壮 新华种牛繁殖场党委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负责全县保护性耕作的组织推动,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