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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1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局局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李英文兼任。
    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2、工作机制。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为通榆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内设政务公开科。
    3、人员配置。通榆县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达到110人,其中专职人员3人,属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兼职人员107人,属各部门、乡镇主管此项工作人员。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2008年3月下发了《通榆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通知》,截至2011年1月已有80个部门、乡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且能够做到及时更新。
    2、学习、培训情况。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整体有效推进,我县多次专门组织了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加人员达到2700多人次。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县政府已专门下拨资金购置相关软件和设备,对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录入工作。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已经建立的制度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均已开始执行。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县于2011年1月5日开始利用为期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县85个乡镇(场)、部门进行了检查、指导,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并以县政府名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县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达到12150件。其中县公开信息数量为9093件,达到74.8%,乡(镇)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057件,达到25.2%。
   (二)公开的内容。
   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量为330件,占信息总量的2.7%;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为3972件,所占比例为 32.7%;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类信息数量为6324件,占信息总量的52%;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量为469件,所占比例为3.9%;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为185件,所占比例为1.5%。其它信息类的数量为870件,占信息总量的7.2%。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数量为10280件,所占比例为84.6%;专栏点击次数为138900次。
    2、公共查阅点。全县共设公共信息查阅点81个,均可进行电子信息查询。全年各查阅点共汇集信息数量达12150件,其中电子信息数量为10270件,纸制信息数为1880件,公共信息查阅点共接待查询1887人次,借阅文件件数为960件。
    3、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发放数量为65件。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0280件,所占比例为 84.6%;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为0件。没有超过30个工作日的文件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0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1年主要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检查、指导工作。
    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已开展,计划将在2011年继续深入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针对学校和医院等公众关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2、要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的准备。
    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秉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载体。
   继续编办政务公开工作简报,宣传全县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和最新动态,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提供平台。
    4、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对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督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