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由通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中心)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通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yu.gov.cn/)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通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中心)联系。邮编:137200,联系电话:0436-500500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县74个部门和乡镇(场)分别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的保证。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按照《2012年通榆县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通绩效发[2012]1号)文件要求,年末对全县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评减分项,分值100分(占总分权重10%)。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网上督查工作,组织了全县范围的网上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和电子触摸屏,方便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投诉、复议和诉讼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通榆县政府、县直各部门、乡镇(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3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1270条,占信息总量的38.7%。县政府及直属部门公开信息为21500件,达到73.8%;乡镇(场)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7630件,达到26.2%。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涉及规范性文件710条,占信息总量的2.4%,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8042条,占信息总量的27.6%,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17164条,占信息总量的58.9%,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029条,占信息总量的3.5%,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385条,占信息总量的1.3%。其他类信息1800条,占信息总量的6.3%。
(三)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县采取的公开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1.网上公开。城乡各部门及单位建立网上公开专栏74个。
2.公共查阅点。全县信息公开查询点81个,全部能够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7860条、电子信息11270条,接待公众查阅人次3447次。
3.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为130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通榆县政府及所属各部门没有收到书面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们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实实在在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真正摆正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单位监督落实不到位,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虽然建立并进行了公开,但落实还很不到位,流于形式;公开形式还有待完善和创新。
为了认真贯彻好《条例》,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领会精神。及时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部门单位,使其了解有关政策及要求,逐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构建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完整、分类科学、更新及时、群众查询方便快捷。
(四)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处理、反馈信息。
(五)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积极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