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是由通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通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通榆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邮编:137200,联系电话:0436-500500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县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县74个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经常化、规范化的保证。我们建立和不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按照《2013年通榆县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通绩效发[2013]1号)文件要求,年末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全县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评总分。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2013年,县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现场、网络及电话等方式对县直及各乡镇(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强化督查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不定期组织了全县范围的网上信息发布情况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确定了81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方便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投诉、复议和诉讼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四)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通榆县公众信息网”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增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并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全县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以及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通榆县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60条。其中,网上公开政府信息18147条,占信息总量的47.56%;县政府及直属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26863件,达到70.4%;乡镇(场)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11297件,达到29.6%。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10条,占信息总量的2.6%;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11112条,占信息总量的29.1%,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信息21324条,占信息总量的55.9%,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629条,占信息总量的4.3%,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595条,占信息总量的1.6%。其他类信息2490条,占信息总量的6.5%。
(三)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县采取的公开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1.网上公开。城乡各部门及单位建立网上公开专栏及公开栏板74个。
2.公共查阅点。建立全县信息公开查阅点81个,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3435条、电子信息18147条,接待公众查阅人次1270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政府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通榆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场)各部门共收到3起申请,并均已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没有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有的单位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学习了解不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内容把握不准确;对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更换较频繁,导致具体业务工作衔接不好,对工作缺乏连续性;有的单位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格式不规范,信息分类不科学。
(二)有的单位信息公开没有完全按照《条例》规定及时落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发布信息量少、内容不够全面,有选择性地公布,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公开工作方案和办事依据的信息多,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结果信息少;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形式较单一。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县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满足现状的思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对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人员要选择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并保持专业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广大群众知晓或者参与的,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在原有的基础上巩固完善,规范提高,拓宽范围,延伸发展,力争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成效。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注重根据不同的公开对象,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广泛运用各种媒体、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用方便简单、通俗易懂的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效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问题,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0一四年三月十二日